陆琪PK罗振宇:自媒体大V的艺术表演

罗辑思维和陆琪相继抛出两大针锋相对的惊人观点,前者声称:甲方闭嘴,后者则称:广告必须死。两个自媒体大V,一个拥有395万的微信订阅用户,一个有3000万的微博粉丝,两者的之间的“对决”,最终结局如何呢?

最近,罗辑思维和陆琪相继抛出两大针锋相对的惊人观点,前者声称:甲方闭嘴,后者则称:广告必须死。两个自媒体大V,一个拥有395万的微信订阅用户,一个有3000万的微博粉丝,两者的之间的“对决”,最终结局如何呢?

甲方该不该闭嘴?

首先,我们来看看罗辑思维这边的观点:甲方该不该闭嘴?

事情的起因是罗辑思维发布了一篇争议极大的文章《广告业逆袭:甲方闭嘴,不服来战》,在文中称请来了25位顶尖创意高手,要为25家接受挑战的企业量身定做4A级的创意广告,这在业界引起不少争议。一些从事公关广告行业的朋友自然是力挺的多,感觉在被甲方长期“压迫折磨”的情况下,罗辑思维替他们出了一口“恶气”,而很多做企业的朋友却不以为然。

不过,东楼认为,甲方到底该不该闭嘴?这主要取决于创意高手眼里的好创意是否真的能够达到甲方雇主所期待的效果。显然,一则好广告不可能只由乙方闭门造车,脱离开甲方的真实诉求,一味追求酷炫创意的广告只能是看起来很美,甚至最终很可能与雇主的目标南辕北辙,因为作为企业的甲方更熟悉自己的品牌和产品。因此,对于创意本身,甲方绝不能彻底闭嘴,任由乙方自由发挥。

不过,甲方若是在不理解创意初衷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创意人员,那么这时甲方确实应该闭嘴,应该先听听乙方创意人员到底在表达什么?作为广告公司的乙方更熟悉广告的创意和传播,而且创意这东西有时候是灵感的一刹那闪烁,有时候又必须在很长的时间里苦苦追索,如果创意人员对企业的品牌和产品没有足够深刻的理解是不可能做出真正意义上的好广告的。

广告该不该死?

而就在昨天,围绕着广告业的生态,已经由“甲方该不该闭嘴”演变成为“广告该不该死”的争论。这个导火索主要由另一位极具号召力的自媒体大V陆琪在其微博上发布一条标题为《广告必须死》的长文公开向罗辑思维叫板引起的。陆琪认为,高大上的广告不卖货,只有接地气的广告才有人看。而且还措辞激烈的称:“广告必须死,精英们高大山牛逼的广告,必须死”。在文章最后,陆琪也发布了一个“招募令”,声称要免费为一家企业做一个亲自出境一分钟的视频广告,并在其覆盖三千万女性粉丝的自媒体平台免费发布,叫板罗辑思维的意味强烈,这也让刚刚在罗辑思维哪里打了一针兴奋剂的广告从业人员有些愤懑。

广告到底该不该死?当然不能死。这个不仅是广告公司要誓死捍卫自己的饭碗,作为雇主的甲方也不能答应,因为没有广告甲方的品牌和产品也就缺少了传播的载体,而且观众也可能不答应,因为广告给他们传递了更多的企业和产品信息,减少了他们的选择成本,节约了时间。

显然,“广告该死”,这只是陆琪一个极端的说法。而在陆琪眼里,该死的可能是哪些秀逼格的高大上广告,而非真正有传播力的接地气广告,因为陆琪在结尾同样招募目标企业,要为企业做一则免费的视频广告。某种意义上说,陆琪只是对概念的偷梁换柱,其实这里他只是用想一则完整的视频广告传播方案来PK罗辑思维25位创意高手们的单纯广告文案或广告创意而已。

陆琪PK罗辑思维,到底谁能赢?

那么,回到最初的话题,陆琪和罗辑思维两大自媒体大V之间的“对决”,最终究竟谁能更胜一筹呢?

事实上,当他们抛出“甲方闭嘴”和“广告必须死”这两大极具争议的观点,并引起业界巨大的关注时,他们已经各自赢了一半了。换一个角度看,这两个惊人观点只是两大自媒体大V之间的行为艺术而已。既然是艺术,这里面的表演成分必不可少,搏出位和求关注的目的显而易见,而一旦观众们“买票入场”围观,那么他们的首要目的已然达到。

而无论是情感专家出身的陆琪,还是央视策划出身的罗振宇,其实都是擅长营销传播的高手,“表演”功力更是难分上下。罗振宇一手创办罗辑思维这个自媒体社群,有395万的粉丝,而陆琪作为情感大V,在微博上3000万的女性拥趸,两者成名之路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处,罗振宇坚持在早上发一条60秒的语音,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而陆琪坚持每天在微博上跟三千万女性粉丝说:“上帝保佑,大家晚安”。这成为两者的标志性的”艺术表演“。

因此,这次罗辑思维仰仗四百万粉丝的用户基础请来25位创意高手,理直气壮的让“甲方闭嘴”,而陆琪以一己之力用亲身出演的视频广告来PK罗辑思维请来的25大创意金刚,这本身已经极具看点,而接下来能否引起更大的关注,吸引更多的围观群众,掀起更大的风浪,就要看各自的终极表演是否精彩了?

而最终的结局是什么呢?很可能是陆琪和罗辑思维两大V都赢了,一直被打压的乙方创意人员也赢了,而如果两大V的终极表演再精彩一点,那么参与的企业基本上也赚了,最终如果说非要找到一个输家,那就只能是认真围观的群众了。

文/李东楼,著名的泛科技和营销类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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