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中国,撞到的是哪门子“垄断门”?

微软中国,撞到的是哪门子“垄断门”?

2005年,时任微软公司CEO的鲍尔默访问中国,并启动了最大一轮、辗转十余城市的市场活动,接替唐骏担任微软中国总经理的台湾人陈永正将“打通政府关系”作为任期内的最高任务。在成都、山东、沈阳、广东等地,微软中国相继和当地政府签下产业合作协议,广建技术中心,从而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所向披靡。到了Google宣布退出中国市场时,鲍尔默不无机巧的对媒体发声,称自己“不理解Google的举措”,并表示微软将“继续与中国政府合作,遵守中国的法律”。

万万没有想到,机智而又精于世故的微软,最终也没能逃脱中国某种神秘力量对于外企的突然袭击,中国工商总局最近将微软立案调查,原因是“微软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海外媒体自然对此大为警惕,BBC就援引了北京一家科技顾问公司总裁Duncan Clark的吐槽:“在一个大部分是盗版操作系统的市场,(微软)被指控垄断很有讽刺意味”。而《纽约时报》则发表了题为《将微软纳入视野,中国开始挤压美国科技公司》的文章,指责中国正在滥用法律干涉市场经济。甚至有一个长期故意假冒比尔·盖茨本人的Twitter账号,继续编写段子调侃此事:“据说是因为我们中国的同事向常给官员赠送iPad、iPhone等礼品的苹果公司学习,最后送了Surface RT和Nokia X,才在这几天遭到突击检查”。

同时,《环球时报》则毫无悬念且坚定不移的站到了与外媒针锋相对的立场,发布社论告诫西方“不能认为他们的在华公司都碰不得”,而“中国政府应大胆对外企施行监管,不理会西方舆论对此发生的抱怨和指责”。《北京晚报》更是公布了“八成网民支持调查微软”的调研数据,旗帜鲜明的喊打微软霸权。

然而,在中国网民规模的全球占比超过20%时,微软在中国的销售额只占它全球销售总额的3.2%,也就是说,即使微软真的在中国造成了垄断,它仍然亏损得一败涂地,这让对它的指控变得难以自圆其说。

虽然中国的社交网络中不乏对微软的支持声音——或是猜测微软是受政治影响遭到牺牲的企业——但是具有新闻资质的媒体,仍然侧重于挑选那些与官方基调保持一致的对象进行采访,比如曾与微软有过多年恩怨的前博客中国创始人方兴东就对中新网表示,“企业用户如不购买正版就会遭到诉讼,完全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这就构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的观点则是:“微软在华停止对XP的支持服务,是其滥用垄断地位的实证”。

轻言垄断,是很多媒体——甚至包括部分执法机构——惯于信手拈来的定义,他们通常将规模经济等同于垄断行为,认为在市场份额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企业具有垄断的原罪。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认知误区。

严格来讲,法律禁止的垄断,指的是故意制造行业进入壁垒、独占关键性资源、排他并消灭竞争的行为,它是一种程序判断而非结果判断,垄断可能造成市场领先,但市场领先并不意味着垄断。作为一家没有多少“背景”的普通大型科技企业,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面临Mac OS、Linux的竞争,受益于其对Windows持续高昂的研发和市场投入,微软成功培养了大多数计算机用户的体验习惯,所谓的用户依赖Windows,其实和一名食客迷恋星巴克的咖啡口味一样,是不受强迫的自由意志的选择。另外,出于学习成本的考虑,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为何部分用户一边斥责微软垄断、一边又并未选择其他操作系统来取代Windows。

至于微软利用Windows捆绑应用软件从而造成了对竞争对手的排挤这一说法,更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攻自破,早在2012年,Google旗下的Chrome浏览器的市场份额就已经超越了微软为Windows“捆绑”的IE浏览器,Firefox亦对IE威胁甚大。在中国市场,微软旗下的即时通讯工具MSN,也全然不敌腾讯公司的同类软件QQ,看起来,微软根本没有实现竞争上的排他性。

2009年,欧盟委员会曾经受理挪威浏览器公司Opera的投诉,通过了一项针对微软捆绑IE浏览器涉嫌垄断的调查,法律专家在讨论过程中遇到的种种矛盾,让它们最终放弃了对微软的惩罚,比如,如果Windows从此不再捆绑IE浏览器,那么用户该通过何种手段下载他的首款浏览器、用以正常的访问互联网?如果要求微软一视同仁的捆绑竞争对手的浏览器产品,那么全球数百款浏览器软件,是不是都要预装进每一套Windows系统中?如果真要这么做,是否意味着连带着播放器、视图工具乃至记事本,都要将市面上已知的所有相应软件全都公平的捆绑到Windows中,最后卖给用户一个巨大的软件库?

相比福利主义盛行的欧洲,微软在美国遭受的麻烦要少得多,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莫过于2000年美国地方法院作出耸人听闻的裁决,试图将微软进行强制拆分,就像美国政府曾经对洛克菲勒石油公司做的那样,随后,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了地方法院拆分微软的判决,仅仅维持了原判中关于微软不正当竞争的判决,要求微软不能利用其广受欢迎的地位优势和电脑制造商签订排他性合同。(也就是说,即使作为操作系统,微软有着对用户计算机设备的最底层处理权限,微软也不能以任何名义引导用户运行合法的软件程序,哪怕那些软件程序——比如火狐浏览器、Gmail等——有能力扼杀掉微软的同类服务,微软也必须支持它们的正常运行。)

更重要的,法律并非锄强扶弱的道具,公平竞争,指的也是起点公平而不是结果公平,如果微软真的丧失民心,市场会自然淘汰掉它——就像如今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所发生的这样。

所以,我们回过头再来看看两位专家的定论——

方兴东:
“企业用户如不购买正版就会遭到诉讼,完全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这就构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如不购买正版”,大抵可以理解为偷窃,偷窃行为遭到失主的诉讼,怎么能够认为是失主的垄断过失?至于从用户缺乏议价权来推论企业罪状,这更是别具匠心,是否允许消费者就讨价还价,属于经营策略的范畴,世界上也有很多商品明码标价,拒绝赋予价格上的转圜余地,这至多会让一些不满定价的消费者离开,与垄断又有什么关系?

倪光南:

“微软在华停止对XP的支持服务,是其滥用垄断地位的实证”。

首先,微软宣告停止对支持XP,并非仅在中国地区推行,这是一向全球政策,包括美国政府在内都会受到影响——根据《华盛顿邮报》的报道,即便排除一些老旧的军方设备,美国政府(包括军方在内)仍然有着10%左右的计算机(PC)运行着Windows系统——所以,如果需要就事论事,就必须摒弃受迫害妄想症的狂热。其次,企业有权自行拟定它的服务政策,就像一款汽车也有报废年限,无限制的提供永久性服务,不是强制性的义务,而微软在做出决定时,也面临着市场竞争的风险。最后,腾讯、360、金山等公司,也与微软中国达成合作,在后者的技术支持下分别发布了针对XP的产品解决方案,继续为用户提供服务,显然,这种处理方式,与微软“滥用垄断地位”逼迫用户升级,十分矛盾。

简而言之,无论从何种角度切入,微软都欠缺垄断所需的必备条件,也难以自证垄断产生的后果,“有心而无力”,或是关于微软垄断的最佳心照。

微软受挫中国的原因,恐怕仍旧脱不开中美两国政府的国际政治博弈。今年5月,美国连续两次通缉中国公民——其中一次还涉及五名中国现役军人——点燃了中国报复性反应的导火索,发动媒体不断放大斯诺登事件的影响,并将矛头指向华盛顿。在访问巴西期间,中国的最高领导人也公开呼吁“不能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试图在美国的后院争取反美国家的支持。

美国的外交官员则对媒体抱怨,称虽然中美两国目前有诸多渠道进行沟通,但似乎还是各执己见,自说自话。也就是说,通过协商妥协变得更加困难。“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美国对中国的挫败感在于,即便美国向中国展示了可信的证据,但中国方面还是予以否认。这就让对话变得十分困难了”。

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两国的贸易摩擦亦对企业经营影响剧烈,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说中国的国际表现“像个小孩”,并反复重申“只要竞争环境公平的话,美国不惧畏任何竞争”,而中国的商务部等部委机构则利用美国法律,支持中国企业在美国打官司,就在最近,CCTV已在大肆报道三一重工在美国巡回法院打官司胜诉奥巴马的新闻。

微软的待遇落差在于,它无法奢望在中国取得三一重工在美国实现的诉求。

财经媒体普遍认为微软美国总部应当暂缓对中国业务的进一步投资,并适时调低其在华业绩的预期。但是就在微软被中国工商总局调查的时候,它的游戏机业务却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在上海,微软与百事通宣布中国版Xbox One将于九月正式发售。这也说明,在信息安全之外的领域,微软的业务仍然顺风顺水——当然,前提是继续顺从中国的制度与监管。

作者 阑夕 微信公众账号:tech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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