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盒子,BAT们尝试电影娱乐互联网化的新玩具?

电视盒子,BAT们尝试电影娱乐互联网化的新玩具?

互联网上的视频平台基本被BAT分家,处在分水岭上的电影娱乐行业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传统渠道与移动互联网两面夹击之下,电视盒子正在与电视划清界限。但现状的模凌两可以及产品同质化严重拉低了对电视盒子的期望。BAT对于电视盒子的热度不减,但成为电影娱乐互联网化的希望所在,就有点南辕北辙了。随着视频平台成电视盒子标配,内容再也不是电视盒子的救命稻草。

目前,越来越没有竞争力、没有差异化的电视盒子,造成了电视盒子这款产品深陷进“不拼内容,只拼配置”的怪圈。用户的痛点来看,所有的盒子无非就是视频,配置,系统,连接。在这四点之下,对于系统,BAT都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对于配置和视频,大同小异。对于连接上,定位不同造成的结果变成“同路殊途”。小米想靠的是家庭控制中心,百度想靠的是数据,腾讯和阿里想靠的是自制视频和娱乐电商化等等。

唱衰电影院的逻辑在哪?

传统行业里,把电影做成闭环的只有万达,从电影拍摄,投资,制作,再到电影的发行,电影院,销售等,均有涉猎,甚至连中国电影市场最稀缺的细分领域担保、分账,都有万达商业地产做支撑。但在互联网的形势下,娱乐行业做万达无异于痴人说梦了。因此,想要在电影上面做文章,就得抛开现有的形式和潜规则。互联网不缺搅局者,BAT无论是娱乐宝还是自制内容,万变不离其宗都是谋求让电影尽快从内容变现。

电影如何变现?传统和互联网给出的答案也不一样。在传统方面,电影和院线基本上是唇亡齿寒的关系,而且院线在互联网下仍存在,代表了一种线下观看的需求。但另一方面,互联网下多了碎片化需求,院线在集中时间内聚集一批人的想法与碎片化有着根本的冲突。因此,电影制作与电影放映还是双轨制,在进行并轨的尝试中,互联网渠道如何利用仍然各抒己见,悬而未决。

目前,电影与互联网的交集里,有三种角色:份量最重的是“售票员”,团购类网站大多作为线下电影院的引流工具,互联网被电影院牵着鼻子走。其次是一个“理赔员”,阿里的娱乐宝告诉大家了,还是得去电影院,但是票房我分你一点,让你看了觉得不赔。最后是一个“融资员”,最近京东上线“凑份子”,乐视影业为《小时代3》造势,众筹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钱是大家赚,片是大家看,一物降一物。

电视盒子会和电影院争渠道吗?

渠道,有一个绕不过去的门槛,那就是版权。对于互联网和电影院,发行方仍然把互联网当做一个次席去对待。电影放映一周左右后在视频网站上再赚一笔。视频就成为卖方市场,买家与买家相互竞价,导致了一种恶性循环。上周,腾讯以2.5亿的巨资拿下了第三季《中国好声音》视频独家网络版权,阿里却接连拿下《中国好声音》和《中国好歌曲》两档热播音乐节目音频版权。再加上之前百度音乐牵手韩国SM娱乐,版权成为BAT的竞争壁垒。

卖方市场下,互联网走了弯路。每年对于版权的大量引进,对于点击量的无法预估只能是先赔本,再赚吆喝。在巨头之外,乐视走在了前面。2011年成立乐视影业,从《小时代》到《归来》。近日,文化中国传播25日发布公告,确认阿里成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占股比例近60%。同时,又更名为“阿里巴巴影业”。电影再被炒热的同时,渠道就变得寸土寸金。但是,电视盒子会替代电影院,成为新片的第一渠道呢?

有人觉得荒谬,去电影院看电影是一个常识。怎么可能被颠覆呢?互联网不是用常识就判定是非的地方。发行方把电影院作为首映,只能说明电视一方还不够强硬,还有很大需要挖掘的市场。电影院对着的是聚集的人群,在一个时间内聚集全国尽量多的观众。但是电视对着的是客厅里零散的人群,代表两种思维。未来,电影把电视盒子作为一个首映平台,模式上作为付费内容出现,在人数和票房上均有超越电影院的可能性。

目前,靠几部大片充门面的虚假繁荣让电影院处在泡沫化的边缘。一方面萝卜加大棒的刺激国产影片的更新,另一方面进口大片虎口拔牙的信心不足。电影院吸引客流越来越困难的同时,不能否认的是,互联网视频的崛起让电影院感觉到了危机感。作为首选方案如果借互联网视频首映,就陷入被那些视频巨头掐着走的圈子里。因此,独立于电影院以及互联网视频,电视以及盒子就成家庭影院的次优方案。

虽然电视盒子正在被孤立,BAT去做版权做影业却给市场一种假象。众多电视盒子厂家进入,无论是投影类还是联网类,电视盒子被电影娱乐业孤立是个伪命题。作为配件存在的电视盒子正在摆脱智能电视的影子,向家庭娱乐中心转型。未来,电视盒子成为电影线下的一个智能硬件,插足电影的发行以及首映。如果实现的话,电影院作为一种卖场成为展示的舞台,甚至会被盒子收购作为用户体验的延伸,用户将会左右电影院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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