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朝新]与官员打交道的尺度(七):网络举报官员的尺度

网络举报官员的尺度

与官员打交道的尺度(七):网络举报官员的尺度

与官员打交道的尺度(七):网络举报官员的尺度

作者:褚朝新(特供网易博客稿,未经许可,谢绝转载)

最近,网络反腐很火,举报官员的一个接一个。

其中,有三个媒体人举报副部级官员:《财经》副主编罗昌平举报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新快报记者刘虎举报原重庆市副市长、现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当然,也有官场内的窝里斗。前几天,网曝原湖南株洲炎陵县公安局长刘力在网上发帖举报株洲市公安局局长违规用人。

曾亲历或间接接触到的官场内部网络举报,有3起。2009年,山东郯城县多名警员联名网络举报时任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时年7月,亲赴郯城与举报代表、郯城县公安局警员陈卓和被举报者、郯城县公安局长分别见面。2011年4月,湖南张家界市城管局副局长龚厚钦网络举报市长。曾与龚厚钦通过电话,其至今仍在不懈举报。2011年,原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县委书记胡健勇派人网上举报赣州市委书记。2012年6月,胡健勇因受贿逾千万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我飞赴赣州了解内情。

仅就上述7起举报看,两种结果。第一种,实名举报,不管举报内容属于何种性质、举报是否属实,举报者目前均安然无恙。罗昌平举报刘铁男,举报属实,铁男落马,罗昌平平安无事,得到各界赞誉。王文志举报宋林、刘虎举报马正其均尚无结果,虽然分别遭删帖等干扰,但两人目前并无明显的人身安全问题。陈卓等山东警员举报局长,虽然最后查证称举报不属实,但陈卓等民警并未受到显而易见的打击报复,反倒是局长被调到邻县任职。龚厚钦,则至今仍担任张家界市城管局副局长。

第二种,是在网络上匿名发帖,结果则不太乐观,匿名举报者目前均已被捕或入狱。原炎陵县公安局长刘力,匿名在网上发帖列举市公安局若干人事问题。前几天,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公微博说,据他向组织部门的朋友核实"举报属实"。可是,被举报者岿然不动,刘力本人被以挪用公款30万、收受个体老板贿赂2万元用于赌博或消费等被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

原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故事比较曲折。因不满换届时未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胡健勇授意昔日的部下、某县政府办副主任派昔日的司机,到深圳匿名发帖举报市委书记用人不公等问题。举报被查证不属实,有关部门查出了匿名举报背后是胡健勇指使,胡被免职后不久,他即被查出巨额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从上述案例看,若举报官员贪腐,从举报者的角度看,实名比不实名更利于自我保护。一旦在网上实名举报,举报行为的利益相关者的身份天下皆知,举报内容迅速广泛传播,被举报者惮于众目睽睽,而且对自己真的干净无污点有足够自信的人现在极少,故被举报者一般不敢轻易出来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举报者。

当然,也有铤而走险雇凶报复的案例,但被举报官员的层级越高,采取此类违法犯罪手段打击报复的越少。因为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一般按程序都会受理。若举报属实,相关调查程序启动,风声鹤唳,被举报者自顾不暇,不敢轻举妄动。举报若不实,被举报的官员有些烦恼在所难免,可自诉维权。在网络时代,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若采取犯罪手段反击则风险巨大,反倒会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危机中。所以,稍微有点头脑的高层级官员都不会去干雇凶报复的事情。

匿名举报上级官员,对举报者而言风险则大得多了。不管举报是否属实,因为是匿名举报,有关部门可查可不查,一般是不查,除非举报者的背后力量与被举报者是势均力敌甚至有压倒性优势的政治对手。匿名举报若无法启动体制内的调查程序,公众不知举报者是谁,而被举报者若能利用自己的政治资源查清举报者的真实身份,随便找个岔子就能治治这个忤逆犯上的下属。因为是匿名举报,被举报者回手报复起来还毫无舆论压力。同样,对于官场内部的举报来说,不管是举报者还是被举报者都很难有完全干净的人,若匿名举报者在举报身份不明时遭打击报复,公众不仅不会同情支持,反倒会叫好。

比如刘力,身为县公安局长挪用公款30万、受贿2万被判刑4年。身为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干上述勾当当然大不该,也该被追责,但因为这点钱被送进牢房且恰恰发生在其匿名举报上级之后,不能不让人觉得有被举报者反击的因素在里面。但是,在刘父网上公布刘力曾匿名举报上级之前,舆论对刘力的落马几乎是单纯的一片叫好。

网上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举报者闹的动静越大就越安全。所谓动静大,指的就是要实名、指向要尽可能明确、证据要尽量扎实、尽量涉及公共利益、尽量大范围传播,而不是为了泄私愤乱叫乱骂瞎嚷嚷一气。

在新媒体崛起的大背景下,我以为若要举报官员,不管举报者是什么身份,实名比匿名好还有一个原因:考虑到自身风险,实名举报者会更慎重。明明白白公告天下,风险自担,举报者不敢刻意去诬陷、栽赃,这对被举报者也公平。匿名举报,有些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能会把一分的问题说成五分,夸大拔高,或者因为以为无人知晓不必负责任就胡编乱造。这,是对被举报者的伤害与不公。

多懂一点新媒体,对于官场内部举报者来说也十分必要。胡健勇派自己的司机去深圳发帖算计市委书记,以为跑得远就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现在一个IP地址就能找到发帖人。这,只是常识。还有很多网络监管技术之高端可怕,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不懂这些常识还玩匿名举报,那是自寻死路。

另外,以上网络举报的尺度,仅限于举报官员且是有一定级别的官员。你若举报某个黑老大,随意实名也属自寻死路。
微博网友“仲岸”得知我写此小文,留言对网络举报提了善意的建议:“实证能告倒,小心求自保。 ”我的建议则是,举报有风险,请勿随意模仿;官场内,则让实名举报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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