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爱情乌托邦——要不是为了说谎的权力,谁要当作家?

我能说:E·M·福斯特(EdwardMorganForster)的《莫瑞斯》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吗?

同性恋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禁忌。因为我早知道爱有两种,一种是浮泛的心动、喜爱、两情相悦。这是容易的,人人都可以实现,满怀自信地当作是“深爱”。另一种爱则严肃苦涩,是明知道阻碍重重也要和你在一起,是一万次骂自己贱也放不了手,是“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则太罕见难得。毕竟,一切都可能挡在爱情的道路上:地域、人种、年纪、已婚、健康、民族、宗教……性别也是这许多阻挠之一,并不比其他问题有更多权重。爱门不当户不对的异性,需要的勇气,恐怕不比爱高富帅的同性少。

所以我对天王星人——福斯特用这个惊艳的词来称呼同性恋者——殊少同情。他们向我抱怨“社会压力大”,我无动于衷地回答:“你的男人/女人离开你,和我们的男人/女人离开我们是一样的。大气压能令肥皂泡泡破裂,却不能撼动古希腊神殿。”有些爱,如露亦如电,如梦幻泡影,如3D电影:戴上眼镜就是真的,摘下眼镜就是假的。

因此我怎能相信《莫瑞斯》的真实?故事发生是上世纪初的英国,剑桥学生莫瑞斯与同窗好友克莱夫相恋三年。毕业后,克莱夫却因一次感冒而“痊愈”!(传说中的以毒攻毒吗?)他回归到男欢女爱的世界,娶了个平庸女子,两人体贴入微地相互爱慕,美好的习俗接纳了他们。

莫瑞斯怎么办?他哭喊道:“这算什么结局呀?”他向医生求助,得到的是四个字:“胡说八道。”他想过自杀,也幻想过催眠能治愈自己,若能绝情灭爱,则万事无忧。他满心都是怨恨,却照常上班,咬牙应对所有工作,让日子一成不变。甚至,他还与克莱夫保持着老同学的关系:近在咫尺,看他与人家卿卿我我,怀里唯有空气可抱。这不是一刀毙命,是许多刀,是千刀万剐。

他在雨夜,绝望地对窗外呼唤:“来吧。”年轻的猎场看守阿列克听见了他的呼唤,来了。

这是太不相称的一对。莫瑞斯是智识阶层,在证交所工作,练达圆满,有头有脸的乡绅;阿列克只是个粗人,屠夫之子,有一切下等社会的小奸小坏。这是明知没有未来的孽缘:阿列克马上要去阿根廷讨生活。那么,尽情享受吧,像《广岛之恋》里唱的:“二十四小时的爱情,是我一生难忘的美丽回忆,越过道德的边境,我们走过爱的禁区……”二十四小时后,各自西东。

但是莫瑞克对阿列克说:“你为什么不留在英国?”这太蠢了,跟所有床笫之间的甜言蜜语一样,是异想天开。会毁掉两个人的大好未来,还有牢狱之灾的可能性——王尔德就是前车之鉴。

明知道蠢,阿列克还是留下来了,“为了我的缘故,他牺牲了自己的前途,他并没有得到我会为他放弃任何东西的保证……原来的我是确定是什么也不会放弃……”撒花,庆祝,王子与王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你信吗?反正我不信。这通篇都是谎言。

先是克莱夫的“痊愈”,一次小恙,就此打通他的任督二脉,从此就对女孩子的柔荑、香肩、秀发动了情,对男色不感冒。

而站在陌生读者的角度:要么,克莱夫不是同性恋,只是欲望最旺盛的青春期,他却处在全男班的公校和剑桥(当时剑桥除了一所学院外,只招收男生),于是莫瑞斯被假凤虚凰了。一旦进入有声有色的大社会,原本借路而行的爱欲立刻找到正确的路线——也就是说,他从不曾爱过莫瑞斯。

或者,他是个双性恋,可男可女,男人是鱼香肉丝,女人是糖醋排骨,一样美味。既然如此,到适婚年纪,娶一位有嫁妆的淑女,以体面的人夫人父形象,雄心勃勃地参政,是理性选择。为什么还要与莫瑞斯保持关系,不过是“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筐里”的经济考虑。像买股票,“把大部分钱都投在四分利的证券上,用剩下的一百英镑来玩儿。”既玩了感情,也不扰乱神圣的家庭生活,有患得患失——充其量也就是那么一点儿。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性是:克莱夫确实是个Gay,过去是,现在是,以后还是。他不是戒了同性爱,他就是戒了莫瑞斯,也许他会迷恋永远的美少年,或者寻觅一个粗野的熊形攻,反正就是没莫瑞斯的份儿了——这是不是,最恶毒的一种推测?

然而痴心爱人全不接受,福斯特固执地借自己的笔说:“不,他爱过我,和他的不爱一样真诚。他离开我也非他本来意愿,这是天意。人定胜天是昏话,做不到的。”

更大的谎言当然是阿列克与莫瑞斯的美好未来:“他们必须打破阶级的畛域来生活,没有亲属,囊空如洗。他们必须劳动,至死相依为命。然后英国是属于他们的,结为终身伴侣,这乃是他们所获得的奖赏。”

且不说男男公然出双入对,在当时的英国会被绳以之法。“坐在法官席上的克莱夫会继续宣判坐在被告席上的阿列克有罪。莫瑞斯有可能免受指控。”

更大的问题可能是相处:肉体再契合,两个人在一起,除了上床,总要干点儿别的吧?他们的朋友圈、看的报纸、过往履历……全不一样。福斯特的朋友,另一位同性爱者,直言不讳指出:“这两个人的关系是被好奇心和肉欲支撑着的,只能维持六个星期。”

福斯特任性地反驳:“尽管坚贞不一定靠得住,无论如何是可以盼望的,值得孜孜以求。在这片完全没有希望的不毛之里,仍能开出花儿来。”

荒谬呀荒谬呀,莫瑞斯离开他整饬的乡绅之家,抛掉剑桥毕业生的冠冕,从忙碌的股票经纪行隐退,他还能干什么?看看他的手,那双打板球、骑摩托车、读希腊文的手,能去开船,在流水线上做粗工,或者当木匠吗?

福斯特不答,他索性把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他明白要是让阿列克也化为尘埃或雾蔼,变成过烟云烟而去,明智得多。“然而给予自己塑造的人物,实际生活所不提供的快乐,这诱惑简直是不可抗拒。稍微安排一下,运气就好多了。”他不忍毁了他们的幸福,因为那就等于毁了自己的希望。

他甚至还起意写过一篇尾声:数年之后,有人在密林里遇见两个相亲相爱的伐木者,是男男版的杨过与小龙女。——为什么没写?因为几年后,一战就开始了,“今天已经没有可以藏身的森林或荒原了,也没有能够在里面蜷卧的洞穴。”隐士无处可遁,都会被抓去当炮灰。

明明是谎言,为什么我整颗心都在颤抖?因为这是福斯特自己的故事:那被克莱夫抛弃的,是他。在雨中哭嚎的,也是他。他固执地,在等待生命中的阿列克,要撒娇地说:“为我留下来。”他的决定一如上帝说:“要有光。”

“安排一个幸福的结局是绝对必要的。否则我根本不会费神去写。尽管是在虚构的世界里,我决意无论如何要使两个男人相爱,并在小说允许的范围内让他们的爱情永远延续下去。”

作家之于作品,正如上帝之于世界:若不能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谁愿意花费七天时间?要不是为了说谎的权力,谁要当作家?要直面残酷人生,写新闻报道去;要揭露阴暗人性,给《法制进行时》当编导去。写小说,就为了这一刹那,心满意足的喜悦。这是梦,但是永远不会碎。因为虚空世界里没有大气压。

人人都渴望过HappyEnding吧:单身太久,不知道还没有机会爱?那人几时会出现,还是永远不?要怎样,冲破千山万水?要如何,从意乱情迷回归到一粥一饭?终于逼近终点了,需要抛弃锦衣玉食,天上人间?我愿意。但他,舍不下旧窝棚破棉絮……完败是大部分剧目的结局。

(《春光乍泄》剧照)

生活是一出蹩脚透顶的戏,福斯特生命里的雨夜,是每个人生命中有过的布景。滔滔不绝的独白本意是自我安慰,却变成自我责斥:你衣食无忧事业成功,亲人、家人与朋友的爱还不够让你满足?你还想要什么?爱不过就是情欲之火,到哪里找不到一双体贴的手一副柔软的唇?灵肉合一连宝哥哥都没做到,你算老几?

没用,没用。不被爱的绝望始终不曾离开。有时,为了掩饰突如其来的心伤,会突然尖声大笑,声音高亢得刺耳。脑海里始终响着一次不存在的敲门声,是有人凑近耳边:“你喊我来着吧?”是阿列克缘梯而上,翻窗而进。

随便你叫它什么吧,谎言、童话、意淫,总之,《莫瑞斯》就是这样一个,爱情乌托邦。到后来,到福斯特自己也不信了。到晚年,他说过:“我早已不再等待来自某处的拯救者了。那都是骗人的。”

福斯特活到九十一岁高寿,在生前,没几个身边人知道他的同性恋身份。他著作不多,因为他早已厌倦书写异性恋,厌倦用这种方式,曲曲折折抒发情怀。

他终生未婚。五十一岁那年,遇到一生中最后一位伴侣,时年二十八岁的警察白金汉,相伴四十年之久。白先生当然要结婚,婚后,白太太也渐渐接受了福斯特——当他是上不了位的小三吗?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正室范儿?而白家子女也都把福斯特当爷爷看待。1970年,福斯特在白家去世,死在爱人——及其妻小——身边。

能与爱人终老,安稳流年,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福气;谦逊地退后一步,在爱人的世界里守住一亩三分田,也许好过霸气的“我是你的一切”最后全盘落空。但,阿列克不应如此。他不是阿列克。

福斯特在《莫瑞斯》扉页上写道:“献给更幸福的一年。”到最后时分,如果问他:那一年来了吗?他会怎么答?

他从没打算将《莫瑞斯》公诸于世,只给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些朋友看过。到了晚年,他母亲及绝大多数近亲均已去世,社会风气也已天翻地覆,他才犹犹豫豫,在最后一版的打印稿上写下:“可以出版——然而,值得吗?”

《莫瑞斯》在他死后终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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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书籍相关:

书名:莫瑞斯

作者:(英)E·M·福斯特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译者:文洁若

出版年:2009年9月

页数:291

ISBN:9787532748785

作者:叶倾城,作家,湖北作家协会会员。《读者》的签约作家,其作品在诸多报杂志中有很高转载率,著有《情感的第三条道路》、《住在内衣里》、《我的百合岁月》等多部散文集,《原配》、《麒辚夜》等多部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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