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莫让“打赏”遮望眼

再给我来一段儿(漫画)
徐鹏飞

网络写作原本就带有强烈的“读者导向”,如果“打赏”模式越来越被强化,网络写作将更加倾向于有能力“打赏”的读者,蜕变为“富人导向”

今年年初,某文学网站的“大神”级别作者和往常一样上线,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网站账户里多了100万。这不是该网站的春节红包,而是一位匿名读者的“打赏”。该读者在打赏后留言,表示这笔钱献给10年来最美好的青春。这可真是一次昂贵的“致青春”。而这不是网络文学世界中第一次百万级打赏,在去年8月,在另一家文学网站,分别支持两部作品的粉丝阵营们争执不下,最后以“打赏”决输赢,一方豪掷百万,轰动一时。

“打赏”渊源已久。历史上,戏迷为角儿击节赞赏、一掷千金的故事并不鲜见。更有甚者,高官巨贾可以包下整个戏班子,或者豢养自己的班子。比如唱堂会,官宦人家可以将名角请到自己家的府邸里唱戏,有时候主人家本身是票友,还会要求客串一两个角色,享受与名角同场配戏的快乐,这被称为“耗财买脸”,花钱来寻求认同。

如今的读者,为什么在支付了基本的订阅费用后,还情愿支付额外的费用来“打赏”?和戏曲相似,“打赏”显示出网络写作所依赖的“粉丝经济”的消费特征。网络文学表面上出售的是故事,骨子里出售的是情境体验。网络文学是一种特殊的“心理按摩”,通过各种各样的故事来满足读者的心理期待,普遍的手段是以架空的世界中爱情与事业的不断成功,化解读者在现实世界中的相关焦虑,熨帖纠结在现实中的疲惫心灵。

读者对于网络文学的阅读,本质上是一种情感消费,情感消费往往超越简单的市场机制,当读者觉得自己的内心获得巨大满足时,基于心理的快感、价值观的契合乃至于对于阅读时光的记忆与铭刻,愿意支付不需要支付的费用。而且,不同粉丝阵营之间的攀比,刺激了“打赏”的冲动。概括地说,当读者将自我投射在作者营造的形象上时,“打赏”多少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了。在这种时刻,仿佛网络写作超越了商业规律,实则是商业规律更深入地在人的情感世界中运行。

“打赏”模式有其优势,它为网络文学网站、网络文学作者提供了新的收入渠道;而且,对于某些边缘化的网络文学作品而言,“打赏”模式可以凝聚粉丝的支撑,提供一种自发性的保护小众文艺的方式。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支撑是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一个人100万的“打赏”,可以轻松超过成千上万人“打赏”的总和。网络写作原本就带有强烈的“读者导向”,如果“打赏”模式越来越被强化,网络文学将更加倾向于有能力“打赏”的读者,“读者导向”很可能蜕变为“富人导向”。网络写作的评价体系将被进一步扭曲,网络写作的经济属性被进一步强化。

“打赏”使得有经济实力的读者深深地介入到文艺创作之中。不仅是网络作者在写作前会与赏金高的读者交流创意,更有甚者,有的作者把赏金高的读者写到作品中,形象自然是“高大全”。行政权力对于文学作品的干预,我们有过经验教训。经济力量对于文学作品的干预,同样值得警惕。对于网络作者,金主会有形或无形地起到审查官的作用,成为写作时重要的参考因素。这种“私人订制”无疑妨害了艺术的公共性,长此以往,其质量不但不会提升,反而可能倒退。

经过多年的发展,网络文学作者的待遇普遍得到改善,那些“大神”级的作者年收入可达数千万,远超传统作家的版税收入。网络写作已经有条件告别粗线条的积累扩张,更加重视作品质量的打磨。“打赏”之类的喧嚣与炒作应该冷一冷了,文学作品固然可以取悦读者,也可以承载一定的经济功能,但从更开阔的视野出发,真正有价值的“打赏”,还是来自历史长河淘洗后的认定。

黄 平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28日   2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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