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真正成为群众路线活动的“裁判员”

敞开门方便群众提意见、出主意、做评判,就容易见到实效、赢得信任;反之,对群众参与羞羞答答、害怕群众监督评价,就难逃“认认真真走过场”。这是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经验,也是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方法论。认真扎实做好第二批活动准备工作,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全过程都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人民日报)

群众路线顾名思义是以群众为核心,缺乏群众呼声和评价的群众路线,必然会夭折于途中,反而诱导党员干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走走过场,在“形势一片大好”中侵蚀群众基础,幻化为海市蜃楼。因此,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活动要求,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测群众路线的“听诊器”,让群众参与到活动各个环节,让群众满意彰显活动实效。

一要解决问题让群众“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抛开面子、动真碰硬、触动灵魂;要敢抓、敢管,真正击中痛处、打在点上,教育转化一批,公开处理一批,严厉打击一批,让党员干部真正从灵魂上有所警醒、受到触动,使人人敬畏制度、敬畏纪律,逐步使转变工作作风由强制变为自觉,真正取得实效、获得长效,让人民群众真切看到党的作风建设的新气象。

二要为民办事使群众“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要集中体现“贴近基础、贴近企业、贴近群众”,坚决杜绝以脱离群众的方式搞群众路线教育,绝不能把坐在一起开动员会、听党课、埋头写个人剖析材料当作教育,而是要融教育于工作机制改善的实践当中。要深入实际,杜绝形式主义,从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饮水、行路、教育、就医等现实问题入手,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事,让群众得实惠。

三要发扬民主让群众“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注重发展基层民主,坚持“开门”搞活动,活动方案、进展情况、阶段成效等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要全面推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亮职责、亮绩效、亮形象,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尺,适时组织开展群众民主评议活动,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还可利用网络问卷、微博互动等形式拓宽调查评议渠道,真正把活动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做到群众赞成什么就鼓励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就做好什么,群众反对的就坚决纠正。

作者:屈祖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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