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第一次”才是官员最好的自护

2013年10月2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孟传杰犯受贿罪、贪污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俞贞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记者获悉,俩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没有提出上诉。(新华网 2月13日)

“贪污腐败”的恶果跟“黄赌毒”一样,被誉为“死亡魔咒”,一旦沾上便再难抽身,这种病态心理的表现和吸毒之人完全一致,触碰之后的快感让他们根本舍不得丢掉,就如曾落马的一位官员描述那样,他家里有个专门放现金的铁柜子,自己每个星期会去看两次,即使不用,哪怕只是看着心里也会比较舒畅。

贪婪的欲望、无尽地满足正是很多官员落马的原因,因为这种病态心理和恶性循环必定会让贪欲横行的官员尝到深刻的教训。然而,一些落马者却不以为然,仍在为自己的罪行找借口,所以“常在河边走,不能不湿脚”便成了他们的口头禅。于是,笔者心里也有很多疑问,更想“采访”下他们的独特思维。

所谓的河究竟是什么样的河?如果明知河中有妖,为什么还非得一头栽进去?其实,答案早在你我心中,一切的借口都是子找借口的托词,正如落马的某副厅级干部说的那样,“我就是水中的那只青蛙,水温慢慢升高自己却浑然不觉,开始时还觉得很舒服,等到水温高了受不了想跳出来时,四肢已经半熟,无能为力了。”所以,笔者认为,但凡落马的官员都能坚定政治信仰,坚守公道正派,坚决抵制诱惑的话,早就不会有所谓的“河”了吧。

由此,笔者认为,不管外部环境是怎样的,再宽松、再紧张,再优越、再恶劣,终归是要通过内因才会起作用的。换句话说,不管外面有多少诱惑、多少考验,只要牢筑自己的思想防线,别人都拿你无可奈何,但凡开一次“小灶”,绝对就会一败涂地。职务犯罪者往往在第一次涉足腐败之际,心存侥幸,或宽恕自己仅此一次,下不为例,或觉得为人帮忙回报理所应当……这样的心理一旦形成,染指贪腐有了“第一次”,便会滋生出第二第三第N次。

有人说官场如戏台,真假难辨,不由己身;有人说,官场如八卦图,全白当中会有黑,全黑当中亦有白;有人说官场如战场,如不步步为营,必将节节败退。而笔者认为,官场本不是染缸、不是迷阵、不是坟场,只要官员自觉穿上歪风“防弹衣”、装上反腐“防火墙”,树立红线意识,牢守思想禁区,就能克服病态心理,同时,也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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