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横:公费旅游,让人“屡忧”

作者:胡华横

记者昨日从韶关市仁化县获悉,该县董塘镇一个贫困村竟然请党员和家属游东南亚被群众举报。据仁化县纪委调查,今年3月25日,由村委副主任谢某纲负责带队,组织村支部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共16人去京津旅游,用村委公款支付个人旅游费用共33100元。4月22日,该村组织村委干部、各村小组长和退休老干部等人到新马泰旅游,用村委公款垫付个人旅游费用共73000元。两次外出旅游用村委公款支(垫)付个人旅游费用共106100元。(广州日报,4日)

作为我党最基层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居然能够挪用10余万的公款开展集体旅游,看似为支部委员、党员甚至老干部谋了“福利”,但是结果恰恰相反,他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

十八大以来,我党一直提倡反对铺张浪费,例行节约的口号,并且加大整顿“四风”问题的力度。在广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提出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意在清理打击党内不良作风、不良行为。在这样一个节骨眼上,该村领导干部居然敢顶风作案,你们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通过本次事件,可以作为对其他“有想法”,“有头脑”的干部们敲个警钟,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本次事件进行一些反思。

为什么村干部要用公款带其他人去旅游?其实这一点不难理解。就我们当地,村社换届时三年一次,在这三年期间,如果你不与其他委员、党员以及部分群众搞好关系,你很难连任。村社干部每个月除了有务工补助之外,在很多政策性的补助补贴上,对其本人和家人都有一定的优势,于是乎,村社干部也成了热门的竞争。因此,本届当选的干部,就会想方设法给其他人带来“好处”,于是就想到了挪用公款,公费旅游,为保住自己的“位子”做准备。

为什么村干部敢用公款带其他人去旅游?村社是最基层的组织,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可是相反,就是离党中央最远的地方。俗话说“山高皇帝远”,所以他们有这个胆量去以身试法,迎风顶上,在我党大力整治“四风”问题的时候,继续单纯的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其次,因为村社干部文化程度不同,学习能力不同,所以对党的很多思想章程、方针政策理解领悟能力不足,导致了他们做出了偏离党的主干道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我党大力推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应该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监管,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对村社干部的教育和指导,他们好了,基层就好了;基层发展了,整个国家的腾飞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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