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洛妍:为官者,请不要这样来诠释“公平”

作者:刘洛妍

原党委书记、镇长双双因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而涉嫌贪污时两人竟利益均沾搞起平均。昨日记者从徽县人民法院获悉,姜席镇原党委书记符某和原镇长吕某一审均因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获刑,被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8年。(12月2日,新华网)

顾名思义,公平乃公正,不偏不倚之意。一般是指所有的参与者(人或者团体)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公为公正、合理,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平指平等、平均。公平一般是在理想状态实现的,没有绝对的公平。现代社会和道德提倡公平,公平也是各项竞技活动开展的基础。

西和县姜席镇原党委书记符某和原镇长吕某均因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获刑,被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8年,这样的判刑绝非偶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春季,西和县姜席镇实施新农村改造,该工程由个体工程老板石某负责实施,实际费用为25万元。2010年5月在支付工程款时,时任镇长的吕某要求石某开43万元的发票,取款后多出18万元。吕某拿出用塑料包裹的9万元交给符某,剩余9万自己侵吞。2011年姜席镇实施家庭庭院建设项目,姜席镇政府决定给晚霞湖库区周边的农家乐配置设备,购买这些设施实际共计支出15万元。但是吕某却要求供货商虚开了发票,从中套取23.5万元现金,多出8.5万元。对于这笔钱,吕某依然用报纸包好4万元后送到符某的办公室,剩余4.5万元则自己侵吞。

作为一个基础乡镇的党委书记和镇长,虽然身处基层,但却可谓是手握重权,在经济社会中,充分利用资源乃是理性经济人的本能。而党委书记和镇长成为理性经济人、权力能够成为资源,首先应当审视的或许不仅是他们的腐败,而是其腐败行为为何能够顺利实现?究其原因,还是相关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西和县姜席镇书记、镇长贪污搞平均,双双领刑的案件,再度验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古训。解读此事件,该反思的东西还是很多的。贪腐之所以横行,归根到底还是权力垄断横行,法律授权的监督缺位,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调和监督作用,让法治和民主紧密结合,真正让那些违反党纪国法的官员早日被查处,造福广大民众。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决心。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和狠刹“四风”的档口,各相关单位还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度的“牢笼”,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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