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需因地制宜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出台,很多媒体在第一时间对这一改革进行了深度解读,尤其是公车改革,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取消公务用车后,公职人员办公如何出行才不影响工作进度?被取消的公车将如何处置?又有哪些公车可以保留?这些问题不断地被网友和媒体提出来,可见大家对公车改革的高关注、高期盼。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也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理。对于公车改革,我觉得也要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每个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解决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的一系列后续反应。

 “公职人员办公如何出行才能不影响工作进度”?针对这一问题,有些地方就存在落实的不实际性:一是有些基层地区公交车并没有完全普及,没有能力提供足够的社会车辆资源,而有些时候基层工作就需要到处跑腿,如果走路就会影响工作进度,如果打车,一方面存在费用偏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很多政府机关大楼都是建在新区,较难打到出租车,进而也会影响工作进度。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交通补贴以什么形式发放,也成为了广大网友热议的内容,一致比较认可的说法就是以发放公交IC卡或者公务卡的形式进行补贴,这一办法也只是适用于公交业发达的城市地区,对于基层地区,公交IC卡也没有多大意义,所以只能发放公务卡,可是“几块钱怎么刷?”,却成了最现实的问题,我想车辆租赁公司也不愿意自掏腰包去安装刷卡仪器,而政府部门自掏腰包岂不是又给财政增加了经济负担?

另外,“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理”,我认为社会消化能力毕竟有限,如此多的公车集中处理不利于车辆保值,廉价处理对于政府财政又是一大损失,而且谁能保证有些人不会 “以公转私”,来进行公车拍卖“半卖半送’的低端技俩;而且公车取消后,驾驶员又如何安置?

中央出台《条例》,思路是好的,可是在叫好的同时,我们也要多思考一下,该如何有效的将改革落地,改革如何实施才能既不影响工作又可以有效杜绝“马路腐败“。(文/蒋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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