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进一步转变作风,确保群众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巩固扩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成果,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意见》下发,要求各地各部门健全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制度,全面推行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并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调处机制,实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11月26日  四川日报)

硬性规定出实效。根据《意见》,市(州)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少于90天,县级领导要有更多时间在基层指导工作。帮扶对象1至2年一轮换,挂职蹲点干部1至2年一轮换。市(州)领导每月至少公开接访或带案下访1次,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经常接访或下访。每年组织县、乡党委书记进行1次工作述职考评。党的群众工作不能“走过场”,不能耍“花架子”。《意见》中的硬性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活动能够取得实效,保证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领导干部带头,作风转变从上往下转才能见到成效。《意见》指出:调查研究工作也要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研。

领导带头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干,做好示范,静下心,沉住气,到基层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疾苦,到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达到政通人和。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没有群众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效果得好不好,关键的看愿不愿听取群众意见、会不会征求群众意见、能不能听进群众意见。要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思想和感情上和群众融为一体,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心怀群众的安危冷暖,切实解决好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才能使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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