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飞君:对“黑车”就该“黑”着罚吗?

成都市民徐彬(化名)非法营运,被站前运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挡获,就在他为2万元罚款焦急不已时,一位执法人员竟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提示他“可以去找点关系”。通过中间人交了3500元“打点费”后,他的罚款果然从2万元减少到1万元。昨日,这一离奇的罚款被有关方面查处。(《华西都市报》11月27日)

众所周知,社会上对非法营运车辆都称为“黑车”,先不管它是不是合法,人们对“黑车”的评价也是有好坏两面的。支持的一方认为在如今城市打车难的情况下,“黑车”的存在给百姓出行提供的一定的便利,有需有求的情况下悄悄存在也是不错的。另一方更加激烈的反对声音则认为“黑车”存在经营问题突出,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群众利益,损坏城市形象等多方面的危害,所以各地也都有针对“黑车”的专门整治。

可是缘何“黑车”一直被喊打,为什么又打而不绝呢?笔者了解到从事“黑车”经营的大部分是社会低收入人群,“黑车”经营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赚钱或养家的途径。一些区域的“{黑车”经营者利用老乡的身份组建起松散的“职业联盟”,路边候客互不干扰,互相都有势力范围,已逐步形成以地缘为纽带的帮派势力。当其中一辆车被查处时,其他车主会迅速纠集同伙围攻执法人员。

所以归根结底城市“黑车”是各个城市都面临的共同课题。狠治“黑车”,提供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服务是各方的共同愿望,有利于营造规范文明的市场秩序,是一件对官民、对市场和一座城市都有意义的好事。但此次成都市站前运政稽查大队一些工作人员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治理“黑车”的过程中,串通他人,在罚款额度上做起了文章,“找点关系”、交点“打点费”罚款就能从2万元减少到1万元,如此“黑”的违规操作的背后却中饱了私囊,着实不应该。

最后,笔者认为,整治“黑车”不能同样用“黑”的手段来进行处理,而应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处罚,如此“黑黑”对之,更是在助长“黑车”继续营运的风气,并且我们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大打折扣。

文/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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