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鹃:官员“借机敛财”实为权力监管漏洞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的规定》,严格规范各类公务人员的婚丧嫁娶事宜。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借机收送钱物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11月27日 来源:人民日报)

随着党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及刚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都坚定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决心。而此次,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的规定》,这样再次重申的严格规定,不仅是对党和人民的宏伟事业负责,更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

然而,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可是却仍有少数干部无视明令禁止的条律和法规,顶风违纪。正如前不久因为其父亲办酒大肆“借机敛财”的新化县白溪镇原镇长刘世聪;因嫁女千人赴宴收取成沓礼金的河北省贫困县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树旺,等等。部分领导干部把宴请作为敛财的手段,这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实属不该。表面是为办酒宴,实际上却演变成了赤裸裸的“借机敛财”。而这屡禁不止的官员“借机敛财”折射出来的是权力监管的漏洞。

作为领导干部,其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只能用于为人民谋福利,任何权力都不得用作满足一己私利。那些借办酒为由而敛财的领导干部们,其心思根本没有用在谋发展上,而是为自己谋取私利,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其首要职责就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并将致富一方百姓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和奋斗目标,而不是把心思用在借机大操大办来敛财上。特别是在举国上下厉行节约的背景下,作为执政一方的领导干部又怎能带头违反规定,大掀“借机敛财”之风呢?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更是将民心砸了个粉碎!。

所以,笔者认为,根治借机敛财势在必行,不能让干部借机敛财成习惯。首先,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宴席进行更为严格的量化规定,对于违规办理和大操大办者予以严惩,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反腐工作力度,拓宽监督工作渠道。特别是要强化和畅通网络、媒体等监督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有监督发言的机会和平台,从而让人民监督权力的作用更有力、更及时,同时监督机关实行严查、严究,让权力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作者:孙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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