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洛妍:请为严查重点领域“小金库”点赞

财政部称,将对一批重点领域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其中落实中共“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小金库”等是检查重点。财政部表示,将选择与国家宏观调控、群众利益、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展开会计监督检查。此外,对违法私存私放各项资金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也将加大。(11月28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所谓“小金库”:《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财监字199529号)中指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小金库”其外表形形色色,内在错综复杂,表现五花八门,“小”已难涵盖其实质,在某些方面,它已经成为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根源和温床,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

随着财政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的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重大举措的实施,以及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督管理的加强,“小金库”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治理。但是,因为相关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以及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管理不够到位,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笔者认为,大家应该为此番财政部为落实中共“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重点检查 “小金库”现象拍手称好。

诚然,“小金库”是个屡治难愈的“顽症”,“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容易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清除这一危害巨大的“毒瘤”。

为何“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呢?甚至还有舆论将“小金库”的存在视为“集体腐败”,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因为“小金库”的存在还是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很多单位的“小金库”,实际就是给职工发过节费,组织旅游外出、聚餐活动等,是单位职工福利的主要来源。

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明确要求要严禁贪腐之风、奢靡之风,此次重点检查 “小金库”现象更是中央惩治腐败的再接力。笔者希望,严查“小金库”现象不只是一阵风,相关部门还应实实在在地制定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和更加严厉的监管制度,彻底击毁“小金库,还广大民众一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

文/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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