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杨:强化监督执纪,派驻机构需三“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7日在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座谈会,就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听取意见建议。他强调,要深刻领会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章规定,加强组织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派驻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提高履职能力。(新华网 2013年11月27日)

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从屡见不鲜的官员落马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要使监督执纪得到强化落实,此次的派驻机构需三“变”。

一“变”同级监督为上下监督。监督执纪是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要确保监督执纪落到实处,就要转变同级监督为上下监督,让监督人员的编制、任命、考核都由上一级监督部门直接统一管理,避免同级监督人员因受制于监督部门的考核等因素而将监督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二“变”监督人员要实际参与监督部门工作。作为派驻机构的监督人员如果只是打着监督的旗号,招摇过市,那又如何能做到眼睛亮一点、耳朵长一点、鼻子灵一点;又如何能知道什么该重点监督,该怎么监督;又怎能将监督执纪落到实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主业?

三“变”派驻机构监督人员的履职方式态度。派驻机构作为中央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监督人员在工作中需刚正不阿的对待被监督单位的作风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和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和采取强硬的处置力度,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才能将监督执纪落到实处,将违法乱纪行为扼杀在萌芽中,从而保障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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