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代表,酒驾是种伤不起的痛!

2013年11月27日上午,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接到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关于《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京拘代【2013】112号),晋城市六届人大代表申振江在京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决定许可北京警方对申振江采取强制措施。(黄河新闻网  11月27日)

看到此条报道的时候,笔者既气愤又庆幸。气的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思想居然如此涣散,仍然心存侥幸、顶风作案!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只“猴子”没有闯下大祸之时,“众仙”就已经将其拿下。

提到“酒驾”二字,公众绝对是“零容忍”,因为酒驾这个马路杀手实在是夺走了太多家庭的幸福,对于任何人、任何家庭来说,酒驾都是伤不起的痛!其实,我们国家最近几年对酒驾、醉驾的惩处力度已经有了大幅度的增强,各个地区对酒后驾车的监督力度(尤其是节假日酒驾的监督)也明显加强,特别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要求更是严格。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驾、醉驾,也经常在电视上、生活中告知了大家很多因酒驾、醉驾的危害,但总有些心存侥幸的“无良之徒”要以身试法,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同时,害得无数无辜的人丢掉性命,害得无数幸福的家庭骨肉分离。

笔者的朋友曾经遇到过一个酒驾的司机,他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得很快,并且还说“只要交警不上道,今天绝对不栽倒!”这时,笔者的朋友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喊道:“你只是想不遇上交警,你就没有想过会撞伤路人吗?”其实,最容易发生酒驾的人群往往是那些对自己车技也别“有底”的人,他们甚至还经常狂妄地自诩到“老子学的就是酒驾!”听到这些无耻的言语,笔者真的忍不住想爆粗口。对于这种漠视他人生命、不知天高地厚的愚蠢之人,国家就应该用更严的制度和更重的刑罚来管制和惩处他们,让这些“马路杀手”彻底消失干净。

最后,笔者想说,对于干部、代表、委员的这类“特殊人群”的管理,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严从重,因为公众不能容忍这种损害百姓利益和政府形象的“臭螺丝”无限生长。对于这类人群本身而言,除了要不断提升道德修养以外,还要时刻将“为民请命、保民平安”这把剑紧悬头顶,不能让清除“四风”问题高高挂起而不为,更不能放松神经将超越“底线”轻易为之,一定要多照镜子、多正衣冠,真正俯下身、沉下去走好行稳 “群众路线”,才能无愧于那份特定的责任、那份特别的荣誉、那样特殊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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