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作为岂能太过轻率想当然?

今日,有网友向河北新闻网爆料称,保定安国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记者与安国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核实了解到,今年首次按户收取空气污染费,每户100元。(河北新闻网 11月26日)

空气污染费,此等新型名词笔者尚属首次听闻。诚然,污染问题公众同样负有一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按户收取空气污染费,笔者实在不知道当地政府出台此项规定的依据到底源于何处,恐怕这不过是挂着治污的“羊头”卖的是强征收费的“狗肉”?以如此想当然的行政方式妄图治理空气污染恐怕无异于痴人说梦。

我们应当发现,早在10月份,国家就已安排50亿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且相关资金重点向河北倾斜。在拿到国家高额补助的同时,继续向民众“强征”,这确实是不怕钱多了“烫手”。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地政府目前对于此次收取的相关费用如何使用并未有系统的考虑和详尽的安排意见,既然如此,也就说明对于此等办法的论证、考虑还未详尽,在决策还未完善的情况下,就贸然的出台意见,难道这不是一种轻率?

更为让人纳闷的是,难道向公众收取污染治理费就能够立竿见影?恐怕也不尽然。空气污染与人口计划生育不同,不能够量化,也不能够对民众形成单独衡量,以一种“一概而论”的方式进行收费,难道那些原本在心中还尚存对于污染抱有愧疚心态的人不会在缴费以后更加心安理得的继续污染、加大污染?至少他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于自己排污行为的愧疚感、如此毫无实际功效的收费治污,恐怕仅仅对于“治标”都尚无裨益。

总而言之,保护环境确实人人有责,但当地政府不能够以一种无理取闹的方式妄图治污清废,如此想当然的作为方式太过贻笑大方。我们应当发现在治污过程中对于公众来说,最为重要的是正确的舆论引导,形成绿色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仅仅简单的希冀于收费。同时,监管部门更应当从居民生活中污染最为严重的相关生活用品中下手,严控标准,进而从源头上遏制空气的进一步污染。(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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