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偿” 得不偿失

据新华社11月27日电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不配合政府拆迁被停职。是否“株连拆迁”成争议焦点,当地政府认为蒋开松本身是当事人,不属于“株连拆迁”,蒋开松则认为自己是代父辈“受过”,是典型的“株连拆迁”。

江西丰城旧城拆迁搞株连,公务员未说服亲属被停职;贵州纳雍干部拒绝拆迁被停职;如今城管官员因家人不配合拆迁被停职……一系列的株连拆迁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试问,株连拆迁真的有效吗?蒋开松被停职后家人里难道就同意拆迁了吗?政府的这种做法会让人联想到他们是否“官商勾结”?

众所周知,拆迁确实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难题,矛盾丛生,各地政府为了解决难题,绞尽脑汁,想到的办法居然是与“株连九族”相似的“株连拆迁”,他们有何区别?无非就是在“株连九族”的时候多了一道“免死金牌”,保住了生命,其他并无差异。

政府拆迁为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固然是好事,但是以其“饭碗”为条件施压,变相威胁“钉子户”在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亲属,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有些无耻。

事实上,株连拆迁并无法律依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政绩,盲目跟从其他地方不切实际的做法,不惜伤害身边人。

因此,转变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绩观尤为重要。“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百姓”。“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只会劳民伤财,急功近利更会使“钉子户”感到反感,使具有干部和群众双重身份的“株连拆迁”干部蒋开松夹在“婆媳之间”,两头为难。他们树立的“政绩”只会为自己邀功。这样的干部不仅办不好事情,还会损害了党的形象,阻碍了当地城市建设,滞后了当地经济发展。

“父债子偿”的做法不仅不能促进拆迁工作的进行,反而加大了彼此之间的矛盾,实在是得不偿失!

作者:蒲公英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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