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拆迁:非要“家破人亡”才罢休?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不配合政府拆迁被停职。是否“株连拆迁”成争议焦点,当地政府认为蒋开松本身是当事人,不属于“株连拆迁”,蒋开松则认为自己是代父辈“受过”,是典型的“株连拆迁”。(11月26日 中国网)

在百度百科里“株连拆迁”是指以拆迁者或拆迁者亲属中的公职人员的“饭碗”相要挟,不仅要求他们签订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拆迁协议,而且要求他们动员自己的亲属签订拆迁协议,否则即予以停薪、停职、调离等。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无法劝动其家人配合政府拆迁而被停职,不得不说是典型的被“株连”了。

据报道,现在很多地区都存在此类现象,因为城镇化发展加速的需要,规划、拆迁、重建已经成了很多地区的常态,而随之未来的拆迁难题也日益增多。所以很多地方不得不采取了这种株连式的拆迁,虽然此类办法在短时间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却引发了更多的社会问题。而且,株连式的土地拆迁从本质上来说是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干部只有依法执行的权利,却不能强制的滥用行政权利去处理这件事。就拆迁户而言,充当“钉子户”是其本身的错,更不能牵涉家庭里面其他成员,株连拆迁户亲属的做法,本身严重违背了法治精神。就这件事而言,蒋开松已经多次给家人做工作,甚至都闹到了不可开交要和母亲断绝关系、和妻子离婚的地步了,难道真的要发生不可挽回的流血事件这件事才能罢休吗?再者说,干部职工的停职、停薪是一个十分严肃而重大的事情,有专门的国家政策文件予以规定。试问,哪个法律政策规定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不同意拆迁,可以给他们停职、停薪处罚?他们就以为担任国家职务就不能再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而且,在这种株连式拆迁的危胁下,很多人被迫签订拆迁协议,虽然政府解了“燃眉之急”,但是这些事的发生已经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形象更影响了社会稳定。试问,这样的政府还值得我们相信和拥护吗?

作者:王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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