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中还要跨过的“三道坎”

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2013年11月26日:腾讯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近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作出规范。《条例》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是中央、国务院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首次印发文件,就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具体的方面性改革意见。

为国家机关单位配备公务用车,本是为了方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为国家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的必要保障,应该说,公务用车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去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公车的使用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有的成为了官员权力的象征,成为了少数领导干部的专车;有的成为了官员地位的标志,成为了在世人面前炫耀的工具;有的公车被私用,燃烧着公家的汽油办着私人的事情;有的成为了少数官员贪腐的工具,不应该的修车费、燃油费流入个别官员的腰包,把公车当成了自己贪污的“挡箭牌”,还有的公车仗着自己姓“公”,有“权”,违反道路交通行为,冲撞收费站,等等,成为了伤害群众的感情的代名词。为切实解决这些公车使用中的各种问题,各地频出新招,加强对公车的管理使用,有的给公车喷上明显标记,有的安装上卫星定位系统,有的贴上“防伪标记”,林林种种,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公车的正常使用行为,但正所谓,“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少数人一边假装很遵守规定,但实际上背后还是用隐蔽手段在打着公车的注意,总是给人一种藕断丝连的感觉。

这次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社会化管理,提供社会化服务,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此令一出,对于推进公车改革、治理公车使用乱象等问题可谓是釜底抽薪,不但每年可节约大笔的公车开支,还从源头上堵住了公车背后的贪腐行为。有关专家曾粗略估计,推行公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每年可为国家节约财政资金近千亿元,对国家、对人民来说都是一大利好。但要全面推行公车改革,真正让公车改革实现改革的初衷,达到改革的目的,还需跨过“三道坎”。

“一道坎”,是对现有公车的处置。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约有公车在200万辆以上,如何在全面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中妥善处置好这些国有资产,不让少数人“趁浑水摸鱼”,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是做好公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不论是公开拍卖,还是成立服务型公司,都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要把这些公车推向市场,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公开拍卖,彻底让其改“姓”,与公家“一刀两断”,真正走向市场。千万要提防个别人打着改革的旗号,要么进行贱卖,要么成立服务型公司还是姓“公”,最终把改革搞成“换汤不换药”的形式。

“二道坎”,公车改革后,一般性公务用车的被取消也就意味着一大批驾驶员要失业。目前的驾驶员队伍中,有的属于国家编制人员,有的属单位临聘人员。如何妥善安置好这些人员,将是公车改革面临的重要难题。如何让编制人员在改革后能尽快走上其他岗位,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按政策妥善安置临聘人员把他们推向市场,发挥他们的第二春,减轻财政供养压力,都是改革推进中要面临的现实问题。但在实施中要注意到严防死守少数人借改革之机,让自己的身份“变脸”,增加国家财政供养的压力;要防止在清退中个别人员的漫天要价,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道坎”,改革结束后如何保证规范运作的问题。全面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出行将实行“自主择业”,国家适度补助的办法。在运作过程中,要建立健全补助发放的管理办法,堵住管理上的漏洞,防止从“无”到“有”;要提防补助发放的原则及标准,不要让公车改革的适度补助成为了公务员的“普惠制”;要健全补助发放方式,不要让公车改革后的补助沦为少数人借机敛财的新渠道。

总之,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改革也不可能是那么的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推进改革,我们要充满信心,但也要做好面临挑战的思想准备;对待改革中的困难,我们要坦然面对,从容应对,正确处理,在一个个矛盾的化解中去推进改革,历练自己在改革中把握大局、化解矛盾、砥砺前进的能力。(胡匆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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