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谨防权利自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126 新京报) 

近年来,公车私用、超编超标配置、豪华装饰等“车轮腐败”屡见报端,公众要求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前不久,为加大“车轮腐败”的惩治力度,中纪委在试点地区推行了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但由于监管成本比较高、在改变公车浪费方面收效不大,具体效果不是很好。

公车改革的方向就是社会化、市场化。《条例》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被取消的一般公务车又如何处置呢?若被取消的一般公车直接变为一些干部的私人财产,或者将取消的一般公车作为部门小金库进行外租盈利等,甚至既一边照开公车一边领取交通补贴。这些的结果,都是与此次“车改”初衷相悖的。

所以,此次“车改”之前一定要进行全面的公车清理。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车改”专项工作组,将各单位应被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进行统一收归和拍卖,确保被取消的所有公车可以按正常的程序进行拍卖,并保证拍卖资金入国库。笔者认为,只有解决了“拍卖资金是否能顺利入国库,入库金额又能否足额?”这个问题,此次“车改”才不会沦为各地各部门权力自肥的游戏。

作者: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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