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体制— —让贪污腐败无处可逃

 一座新校舍的建成,与一桩行贿案扯上了关系。但记者发现,受贿者虽入狱,多数行贿者却未被追责。(11月20日  中国青年报)

    近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一座与“行贿”有关的新校舍》一文。文章揭露了河南伊川县委宣传部、伊川县纪委由于没有收到判决书,因此以“不清楚有本县公职人员牵涉到该案中”为由,让伊川县教育局局长王瑞卿、副局长李校立等人仍担任原职,未受到任何处罚。为何明明判决书显示教育局局长、副局长有受贿行为,县纪委却以“不知情,没有收到判决书”等借口不对公职涉案行贿人员进行处理呢?笔者认为其因有二:一是该县宣传部、纪委不作为,挣只眼闭只眼,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相关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让行贿人员有机可乘。针对上述情况,如何才能将行贿人员绳之于法,苍蝇老虎一起打呢?

首先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相关的用人机制。用人单位既要重视对“大人物”的监督,也要重视对“小人物”的监督。既要坚决打击大官贪污腐败,也要坚决打击小官贪污腐败,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用铁的法律制度、铁的党性纪律、铁的手腕监督管理干部和打击贪污腐败分子,让腐败无处藏身。

其次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部门之间要协调合作,要有所作为,及时查办相关违纪人员,不能以不知晓之由为借口放纵贪污行为。要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敢于碰硬,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最后要完善反腐倡廉联动机制,各部门要相互沟通,第一时间将了解相关信息共享,例如此案中就应该建立一个检察院和纪委间的逆向工作流程。“人民检察院在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以及审查起诉过程当中,如果发现还有一部分人已经涉嫌违纪违法,还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把这一部分人的违纪违法行为移送到纪检监察部门去处理。”这样不管是大贪污腐败还是小贪污腐败都能受到相应的惩罚,竟而最终实现“苍蝇老虎一起打”。

作者:万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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