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杰:这般“无耻”将执法尊严至于何地?

近日,网络爆料开封市禹王台区城管局的执法车违法套牌,局领导却公然声称:车我们不要了的新闻事件,引起公众一片哗然。(《中国广播网》11月19日)

“车辆套牌”行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城管欺市、恶性执法”的行径早已为社会公众所不齿。而今,城管局作为社会管理的执法部门,却“执法犯法”,其性质更加恶劣;在这个城管“恶评如潮”的多事之秋,面对公众质疑时,城管局领导却“要和解,牌照现在就可以拿走,要是不同意,车我们不要了,你们看着办”的凌人架势,无赖行径彰显无疑。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给我们党员干部摸黑;这不是在践行我党的群众路线,而是将我党和政府至于无底深渊。敢问:这般“无耻”行径,将执法尊严至于何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更是我们党实践群众路线的保障。“车辆套牌”本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今执法部门公然套牌后,城管局领导却强硬地要求私下解决。敢问:“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何到了执法部门自己身上却变了一种味道?其实,说到底这还是因为我们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建设不够,而落下的诟病。若是我们的党员干部能够正视自己的弱点、查证自身的缺陷、完善自我的不足,那么知错能改、“负荆请罪”的典故将在现实社会真实地进行演绎。故此,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建设尤为必要。

对于事件中,城管局领导的无赖言语,不知事后该领导会不会对自己的过失感到后悔,但是,作为一名领导级公职人员,能够说出这般不负责任的话,只能说明我们党政机关对于班子监督力度还不到位。对于一切危害“公信力”的行径必须做到严厉查处,正本清源,还社会以公道,还大众以青天,才能脚踏实地地为老百姓谋福祉、真真实实地干实事;执法的尊严也才能更好地得到维护。

这般“无耻”将执法尊严至于何地的尴尬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发自内心地深思。

作者:景杰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