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忏悔书”,掉的何止是节操?

昨天,徐亮涉嫌受贿案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一整天。公诉方指控,徐亮在10多年里总共受贿290多万元,其中包括两套低价房产。对于指控,徐亮几乎都作了不同于以前的辩解。(11月20日新华网)

之前还写受贿忏悔书“恨自己”,上了法庭就全不认,连忏悔都能轻易推翻,笔者不禁感概,这位原水利局长同最近网络上盛传的频频翻供的李某某在某种程度上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农村家庭出身,通过奋斗有所成就,有幸福的家庭,优秀的儿子,同为公务员的妻子,朴实的家人,“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不怨天、不怨地,只怨自己,只恨自己”,如此“情真意切”的忏悔书,似乎可以让人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徐亮深深的悔意。但其在法庭上对公诉方指控的全面翻供,令人大跌眼镜,这人哪有半点忏悔心思,分明就是徐不悔嘛。

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生数十载,面临的诱惑与抉择甚多,孰能无过?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不悔改,错上加错。在所涉问题败露之前,徐亮不止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更是一名父亲。他曾经要求水利局树立正气抵制邪气,而自己又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双规,直至被移送法院,一边高喊反腐倡廉,一边监守自盗,实在矛盾可笑。相信在被纪检部门请去喝茶之初,徐亮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才会充满感情地写下忏悔书。也许照着忏悔,检讨,认罪,积极表现争取宽大处理的路子走,十年后的徐亮又是一条好汉。但即使庭审中,检方出示市纪委的证明材料已说明徐亮有关低价买房、向别人要钱买车的事实,他仍一条一条地为自己的行为做辩护,不见悔意。在网络日益透明化的今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智商是不容质疑的,甄别事实的能力是必须的。他的当庭翻供,不仅抹杀掉之前的悔意,也抹杀掉了大众对他的同情。

作为一名父亲,从徐亮的忏悔书中可以看出他为儿子感到骄傲,但他忘了何为以身作则。诚然,我们不能用“上梁不正下梁歪”来判定一对父子,不能因父亲犯错就认定孩子会走其老路,这对孩子有太多不公,毕竟路是由孩子自己走的。但父爱如山,谁也无法否认,父亲的所作所为对孩子的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作为一名爱孩子的父亲,不是更应该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让孩子看到自己改过的决心,看到自己的担当吗?这样,即使被判刑,孩子也会为父亲而骄傲,至少父亲敢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不是人生路上的逃兵。就连文强也会在临刑之前叮嘱儿子好好做人不要恨社会,已经忏悔过的徐亮为何不能为了孩子勇于承担自己的过错呢?

一篇忏悔书或许仅仅几页纸,承载的是下笔者的悔意。但仅仅悔在文字间,悔在纸张上,而没有悔在心里,那么或许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更多的徐亮式人物出现。这些人明知故犯,不知悔改,既辜负了组织的栽培与厚爱,也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近来,网络上似乎很喜欢用“掉节操”来调侃没有廉耻感,厚脸皮,无赖到一定程度的人。当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为逃避责任,避免受罚而推翻自己的忏悔书,掉的又何止是节操呢?

作者: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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