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动“真格” 小标识有大“名堂”

从现在开始到本月底之前,永胜县将完成公务用车的标识喷涂工作:公务用车在左后轮上方喷涂“永胜县公务车”,在右后轮上方喷涂“严禁公车私用”和监督电话号码,违规者将受到党纪处分。(人民网 11月21日)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闭幕和《决定》全文的公布,新时期改革的号角已经奏响,如何将改革落到实处、落到细微之处,将决定改革的成败。云南省永胜县动真格、出实招,为全县所有公务用车喷涂“严禁公车私用”和监督电话号码,迈出了公车改革的实质步伐。

近年来公车私用、滥用问题层出不穷,既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又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少数官员甚至滋生公私不分、“家”“国”颠倒的贪腐思想。政府对公车使用一直都很重视,早在1994年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但因其操作不透明、内容不科学、程序不公开,基本没有起到实质性约束作用。公车改革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不发只能造成更大的浪费和更严重的后果。公车改革缺的不是招法而是决心,不仅要发、更要箭无虚发。多伦的公车改革都没有收到实质性效果,永胜县却在公车改革上动“真格”,踏出坚定的一步,一个小小的标识,彰显了公车改革的大“名堂”。

统一公车标识是一项不可低估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公车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性技术举措,内容科学且立竿见影,操作简易且成本低廉,能解开公车管理政策文件失灵的症结,完全可以在全国范围推广。

给公车喷涂标志,为公车正名。既能时刻提醒领导干部不忘“公”,一切为了“公”,避免少数人思想麻痹、作风败坏。同时也是为了把公车真正暴露在群众的监督之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喷上标志,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用群众的“慧眼”,揪出腐败分子,营造良好的公车使用环境。小标志有大“名堂”,领导干部既能自我监督,还能相互监督,更能接受群众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滥用现象。

公车改革就要敢于动真碰硬,出实效、见实效,标志虽小,却有大“名堂”,彰显政府公车改革的决心的勇气。建议由中央出台全国统一的公车改革法案,对公车改革进行统一部署,为公车改革确定统一的原则、标准、时限、程序、步骤、措施,同时不搞一刀切,允许地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中央精神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公车改革的范围不能仅仅在试点,而应覆盖上至中央部委下至乡镇,不盲从也不搞特殊。完善公车改革相应政策发规,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在加速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和改革的浪潮中,将公车改革纳入法治轨道。打造制度“天网”,绷紧制度的“红线”,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相关法律法规。

 

作者:萧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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