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微腐败”也要“大整治”

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元旦春节期间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新京报》,11月22日)

中秋、国庆前中纪委也曾发文,要求“坚决刹住用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随后利用官网发布“欢迎举报”、“头条”新闻,并开通曝光台,实时播报违禁案例。11月1日,中纪委发文,“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今年年初还有人担心,八项规定这股新风会不会又是“一阵风”。事实表明,每逢节庆必发公款消费禁令,已经成为中纪委的工作“规则”。

不良风气积习甚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一抓到底。“小贺卡、微腐败、大浪费”,“年关”时节的请客送礼一般数额不太大,够不上犯罪标准,但腐蚀官员的危险性却很大。因此,“年关微腐败”,也要“大整治”。

过去,人们把衣食无着的穷人过年比作过“关”,故称春节为“年关”。今天,对于有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春节同样是个“关”,过的不是“年关”而是“廉关”。时下有“廉不廉,看过年”之说,有人甚至发出“居官当知年关险”的警世叹言。每到年根岁底,手握权柄、显赫一方的领导干部家中送礼者川流不息,接踵而至,小到土特产,大到“压岁钱”,令人眼花缭乱。

官场拜年送礼成为“廉关”,是官员权力太大、掌握资源太多,而权力的运用又不能受到有效制约造成的。在公共权力很容易成为私人物品的时候,拜年送礼就会是必然。从贪官落马的轨迹不难看出,人的欲望极易在逢年过节之时膨胀,被人轻易打开缺口。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由最初欲望缺口,到最后欲壑难填,中间或长或短,或许要经历一段时间。但是,只要“缺口”已被打开,哪怕当初仅小如“蚁穴”,如果不及时察觉和修补,最后就难免导致“千里长堤,溃于蚁穴”。

据有关数据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法律惩处的贪官,在春节期间肆无忌惮的索贿受贿的比例占所有案例的31%。一些领导干部如果确实不能在“年关”守身如玉,把握自己的话,防腐的弦松了,警惕的门也就洞开了。“年关”成为某些为政不廉官员难迈的一道坎,发人深思。警惕“年关腐败”,除了官员觉悟外,关键要有一种可靠、持久的规则制度的约束,用制度的理性让“人性”回归,割断权力与“人性”的联系,让干部能“健康”地过年。

(文/ 刘星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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