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枪支参与赌博,可笑还是可气

2013年9月9日,万宁市公安局兴隆分局河西派出所民警冯某某携带枪支参与赌博。万宁市公安局给予冯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予以辞退,给予河西派出所负责人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人民网》,11月21日)

赌博就像是毒品,一旦沾染上,难以戒掉。一般百姓是这样,党员官员亦是如此。可为什么还有如此多的“官员”沉迷于赌博,是那致命的“诱惑性”还是难以捉摸的“潜规则”,即使跌入万丈深渊也义无反顾。

近日,万宁市公安局的某民警居然“携带枪支”参与赌博,这样的事件难免让人“毛骨悚然”,“携带枪支”一方面说明还在上班,处于巡逻执法期间;另一方面,他是否考虑过周围群众的安全性。倘若赌博之地有蓄意“劳民伤财”之徒,那群众的安危就没有保障。既然在上班时间,又怎能聚众赌博,上班时间的“不务正业”难免让人心寒,可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思想领悟更令人堪忧。

带“枪支”参与赌博,想想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心情,既可笑又可气,真是“五味杂陈”,什么滋味都有。更有甚者,居然在警犬中队宿舍“堂而皇之”的进行赌博。宿舍是睡觉、休息的地方,岂容沦为“赌博场所”。俗话说:“大赌怡情、小赌养志”,看来你们还真是“领悟透彻”呀。

官员聚众赌博,不仅损坏了百姓心中“廉洁奉公”的英雄形象,更严重摧毁了公安队伍英明神武的形象。“没有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本来是一句调侃之话,用在这儿是再合适不过了。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颗老鼠屎”就打坏“一锅汤”呀。

在这场赌博的背后,我们不仅看到了某些党员的不良嗜好;更看到了上班不作为,“慵懒散”的现象,如何杜绝才是关键。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出去巡逻应两人同行,若在上班期间一人违纪实行“同罚”制度。当然,这样的做法未免过于强制化,可本质还是挺好的。

无论怎样,万宁市公安局的民警“携带枪支参与赌博”和定安县警犬中队民警“聚众赌博”的事件都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希望引以为戒,不再发生。广大的党员干部也应追本溯源,斩除思想上的“杂念”。

(文/凌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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