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潜逃境外并非“安全着陆”的终结

    经过中国公安机关长期不懈的努力,在泰国执法部门协助下,近日,潜逃境外长达14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余国蓉在泰国被成功抓获,并被押解回国。这是我国公安机关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持续打击外逃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11月18日   新浪网)

    据报道称,余国蓉自1989年3月至1998年10月担任重庆某银行支行行长期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犯罪,涉案金额达2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3亿元。案发后,余国蓉潜逃境外。虽然历经14年,公安机关从未曾放弃抓捕,终将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截至目前在国内利用职务犯罪后潜逃境外的各级官员不在少数,分析诸多出逃事件,不难看出“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是贪官外逃的一般步骤。同时也逐渐形成一种贪官“贪了就跑,跑了就了”的现状。潜逃境外长达14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余国蓉被抓回国的下场,无疑是给已经潜逃在外或者正处心积虑有此想法的官员敲响“丧钟”,警告他们以为潜逃国外就能“安全着陆”的道路“就此不通”。

    十八大以来,国家反腐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无论大贪小贪,都为法律和党纪所不容。正所谓“老虎苍蝇一起打”,只要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无论你潜逃到何处,终将会被绳之以法。余国蓉案的14年缉捕路虽然是充满艰辛的,也是极其不平常的,但却是实实在在的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惩治贪污腐败、打击经济犯罪的坚定决心。

    最后,笔者认为要彻底防止贪官潜逃出境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因为不可否认的是某些贪官能顺利潜逃出境也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的结果。同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贪污,伸手必被捉”的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安全着陆。(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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