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有了“保护伞”,拆迁还能走多远?

2013年11月19日04:24  京华时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土地是谁的就要尊重谁的权利。称过去征地纠纷不断是对农民尊重不够。

当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如同鱼儿失去了河流,鸟儿失去了天空。他们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应该受社会的关注和政府的关爱。如今,中共中央赋予农民更过的财产权利,包括土地权。无疑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民的关注,体现了当权者对子民的爱戴?

这又留给人们许多遐想的空间。农民的心里不平衡了:过去的征地纠纷是对农民尊重不够,还是压根就没有尊重?如是不够,那该如何弥补,岂能一句话了得?我们被强行住进了楼房,到底还有多少利益空间可争取?政府官员也看不下去了:土地拆迁,谁在收益?农民城镇化,生活条件改善,谁在收益?农民日子居民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悠闲自在,难道不好吗?

当拆迁成为“聚焦话题”,到底是农民在阻碍拆迁,还是政府官员强制拆迁?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在利益调整面前,在“老实人就会吃亏”的大环境下,怎样来和平拆迁?

一是制定政策,依靠政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失地农民必将争取利益最大化,这也是必须的。因为土地是农民的饭碗,勤劳智慧是人类社会的特点,刀耕火种使人类繁衍生息。但是拆迁补偿,失地农民后续生计也得有个度,如果被征土地成为失地农民永久的“摇钱树”,那么城市化进城必将受到严重阻碍,城乡一体化也将虚无缥缈。因为,新时代的农民毕竟不能只靠传统的一亩三分田。“不患寡而患不均”,决不能因个别人“智慧超群”,而违背政策方针胡乱作为!

二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群众的事情群众说了算。村民一事一议,绝对是可行的措施。但是村民一事一议不得受极少数的操纵。村支两委要推行民主管理,必须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公开群众议事。要用社会的正能量,化解转化小矛盾,学会群众自治。尊重失地农民,爱护弱势群体,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保证失地农民政策落实到位,才能维护社会公平。

城市化的进程中,征地拆迁也许在所难免。只有让群众明白拆迁的意义,理解拆迁,支持拆迁,依法按规,拆迁的悲剧将不会上演,拆迁的道路才有望一帆风顺!

作者:艾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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