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一把手”深陷楼市腐败引人“忧”

14日,名列“2013胡润地产富豪榜”第39位的广东省揭阳创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鸿明,因涉嫌向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行贿被刑事拘留。以建设之名行腐败之实的“建设腐败”,再成社会热议话题。(《新华网》,11月16日)

专家称,近年来,楼市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不少地方因“大拆大建”、“乱拆乱建”、强制拆迁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增加,房地产建设领域的腐败大案、要案呈现“三多”特点:实权官员落马多、圈地盖楼猫腻多、大拆大建民怨多。不少腐败落马官员的绰号都显示了与“建设”的关系: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称为“李拆城”、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被称为“扒市长”、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被称为“季挖挖”等,“建设腐败”已成权力寻租重灾区 。

党政“一把手”深陷楼市腐败引人“忧”:城市拆迁和改造过程中的确存在“溢价效应”,但很多时候这种“溢价”的最大收获者是官商共同体,这是其一。为什么当一个人成为党政“一把手”之后,他就握有了“巨大的城市塑造能力”?从小处而论,这是个人的权力未得到有效约束,从大处而论,更显示出政府职能的“异化”,这是其二。地方官员之中出现了“经营城市”的时髦名词,假若政府成为了经营城市的主体,岂非意味着权力进入了市场?寻租的空间不就是因此而生的?任何一个经营主体都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一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政府又如何专注于其公共职责?这是其三,此外,还有“一任市长一张蓝图”、城市文化的留存以及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用地性质、规划审批、项目选址、调整容积率、产权登记等环节中的腐败方面的隐忧等等。

更让人担忧的是,台面上的动作,哪怕明显非法、违规的动作,都是公权力在推动,都可以打出“公共利益”的旗号,堂而皇之地打压公民个体的合法权利,极有可能导致公众和媒体无法监督,更不敢质疑。而当“公共利益”的招牌被摘下,官商一体的黑幕呈现在公众面前时,危害已经铸就,恶劣的影响已经无法挽回。

轰动一时的海南省东方市土地腐败窝案,牵出包括原市长在内的数十位干部和村官。按照我国土地法规定,农业用地和集体用地禁止出让,但开发商张延安“买通”村干部低价囤积集体土地,贿赂政府官员后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通过“合法审批”,高价倒卖给政府“收储”,官商共筑“利益输送链”。

“建设腐败”触目惊心,权力寻租无孔不入,如何遏制?既然追逐GDP是可能的诱因之一,尽快革新官员绩效考核制度是应有的举措。而如果着眼于清除权力寻租空间,则必须从政府转变职能和打造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入手。

(文/月幻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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