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7天,赔7块”背后的息事宁人

文/方飞君

 甘肃张家川被拘少年杨辉向张家川县公安局申请刑事赔偿。杨父杨牛胡称,儿子被拘7天,他们要求象征性赔偿7元。当天,杨父与代理律师游飞翥前往张家川县检察院,对涉嫌刑讯逼供的警方人员提出控告。游飞翥称,今天将就行政拘留决定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11月15日   人民网)

 杨辉因为9月22日发微博质疑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发生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之后被转发达500次。张家川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此案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调查核实,鉴于其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

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7日。

然而一个多月后,杨父坚持认为孩子发帖无罪,要求赔礼道歉,并就杨辉被刑拘一事申请“关7天,赔7块”的刑事赔偿。同时,还对涉嫌刑讯逼供的警方人员提出控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对于规范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曾在网上兴风作浪、影响过无数网民情绪的秦火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抓获归案也的确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在打击网络谣言的执法过程中也不得不承认的确存在个别偏失现象。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而16岁少年却因质疑死者非正常死亡被转达500次就被公安机关刑拘,得当与否,笔者不敢妄下定断。

据权威专家指出,国家赋予公民充分的言论自由,只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对于“网络反腐”“微博反腐”,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则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16岁的少年发出的质疑之声竟成“500转刑拘第一案”,轰动程度可想而知,只是最后的刑拘转行政拘留的结果给了大众愈发多的猜想。

最后,笔者希望乘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大风,认清事实,若有偏差,还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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