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的背后是“特权”思维在作祟

宁晋县一司法所长酒驾导致3死1伤悲剧,案发后,其胞弟为保其工作,顶包投案。日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所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胞弟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燕赵都市报 11月15日)

3条鲜活的生命在转瞬之间成为亡魂,当相关涉事人被严惩的同时,我们更应当看到作为罪魁祸首的该责任人竟然是为一司法所所长。当执法者因为法律早已明令禁止的酒驾而剥夺他人生命变成凶手之时,其转变速度的太过迅速,让人难以接受。

在国家早已屡屡重申强调酒驾危害,强化醉驾酒驾打击力度的情况下,身为司法系统的一名工作者,若是说不知酒驾是为犯法着实略显可笑;若是说在案发以后找人“顶包”不知是为罪上加罪的话,恐怕太过荒谬。既然如此,该司法官员为何依然执迷不悟、敢于以身试法?

深究缘由,我们不能忽略该责任人身上其“所长”的特殊身份。由于长时间从事司法工作,往往早就已经习惯于查处别人,而从未细想过自己被查处。况且,作为一名司法系统官员,与相关酒驾查处执法者是同志更是战友,基于这种前提下,恐怕心中那种“即便被发现也可以从内部特赦”的心理根深蒂固,进而方才继续我行我素。不难看出,真是因为该责任人的官员身份、因为权力让其敢于漠视法规,进而为悲剧埋下了伏笔。

当官员敢于尝试挑战党纪国法底线的时候,我们应当发现,其根本的根源在于权力长期未曾得到有效监管权力总是充满了魔力,可以让很多不可能之事变成现实,更可以让较多本应严惩的相关行径最终无疾而终、不了了之。由于长时间受到此种氛围的侵蚀,且未有与之相对应的监管,让特权思想的不断滋生,进而最终敢于将所有法规只是当做“一纸空文”。

总而言之,法网悠悠、疏而不漏。在此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特权思想的官员们,不要一味以“即便查处也能相安无事”来进行自我安慰,殊不知,等真正被发现查处之时,就是接受审判之日。同时,当地监管部门更应当着力对此类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强化反面警示教育,让其心中永远都树立一根不敢触碰的“红线”。(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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