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关键要保障进城农民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备受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顺利闭幕,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中国新闻网  1114日)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为52.6%,城镇户籍人口只有35%2.6亿人的农民工绝大多数在城镇里既没有自己的房子,也缺少社保等基本生活保障,始终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更难得到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

进城农民要拥有当地居民一样的机会和权利,再次诉求着公平和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共同的追求,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城镇化进程中首先要坚持的重要取向。目前,我国从住房到基建,甚至制度保障上都是不足的。所以,要实现进城农民拥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要实现真正的城镇化,意味着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是,我们首先能从户籍改革上入手。“户籍的背后就是公共服务的不均等。”专家解析解析,真正的城镇化就是农民工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就不存在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差异,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城镇化更核心的是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社会、全国民,社保和教育资源等做到国民均等化。户籍改革对进城农民的意义绝非一纸户口而已,是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随迁子女是否有平等的上学机会,都是影响他们安心留在城里的后顾之忧。通过户籍政策改善农民社会福利、改变城市低收入群众生活质量,也能化解“人户分离”给计生和统计工作带来的难题。

而在户籍改革的同时,缩短进城农民由乡到城的“过渡期”,还需加强城市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配套建设。但不能一味在城市外围搞连片开发,要与一般城市小区融合,形成新老市民杂居共处的局面。此外,还可与工业园区附近的商住楼建设结合起来,功能配套,以利新市民的工作生活和子女就学,防止形成新的“贫民区”或衍生其他城市病。

作者: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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