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整个社会科学思维还停留在牛顿时代

现在所谓的科学思维、科学标准、科学方法都是以牛顿时代订立的力学理论为基础的,包括现在的社会科学。人类社会发展到这个时期,原本的思维已经不适用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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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宏观经济论坛(2015年第一季度)召开,刘尚希发表了演讲。以下为演讲全文:

我们现在一谈宏观调控,有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让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去替代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尤其是在遇到风险或经济下行时,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弱,政府一着急,就会那么干。其实那样往往会产生一些挤出效应,而不是挤入效应。挤出效应可能会带来后遗症,就像治病一样,下猛药从表面上看是把病控制住了,但说不定同时也损害了人体内在的一些机能,反而不利于长期的康复,带来新的问题。所以,财政应当考虑怎样增强而不是减弱市场的作用。

现在流行的理论总是在政府和市场之间摇摆,或者把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看成是对立关系,而不是分工合作的关系。要么就是批评政府干得太多,妨碍了市场,应该让市场多干;要么就是批评市场带来了很多问题,政府发挥作用不够。总是两边摇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永远没法理顺。所以,应该从更高的层面来看,把这两只“手”看成人的左右手,协调统一起来并形成合力,而不是在二者之间纠结。当然,这需要在理论方面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因为现在流行的经济理论已经很难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

财政政策不仅是经济政策也是社会政策,我们不要单从竞争视角来看,还应该从整体角度来看。我想讲这么几点:

第一,财政有两大目标,一是效率目标,二是公平目标。过去我们仅仅从经济逻辑分析财政,所以更注重效率这一经济目标,虽然有时也考虑到社会目标,但并没有真正把公平和效率放在一起进行考虑。我们真正应该做的,不只是简单地兼顾效率和公平,而是把两者融合起来。

这个问题其实很纠结,因为过去流行的理论告诉我们:如果要追求效率,毫无疑问就会有损公平;而要追求公平,就会有损效率,两者是鱼和熊掌难以兼得,总有损失,要么损失公平,要么损失效率。其实,这是思维方式的问题,这种纠结是我们自己造成的,而不是事物本身造成的。我认为,效率和公平自然能够融合,并非相互排斥、得此失彼,关键在于怎么调整理论思维的范式和分析的框架。从财政来说,要把公平和效率融合在一起,经济社会才能健康发展。所以,我有个比喻,公平和效率就像人的两条腿一样,不能说左腿兼顾右腿,也不能说右腿兼顾右腿,否则,那就是“瘸子”了。

第二,财政有两大作用。已有的理论是从经济学角度讲的,但是我认为可以从另一方面考虑财政的两大作用:基础性作用和工具性作用。基础性作用是从国家治理层面考虑的,更多具有整体系统性和长远性,不能只着眼于短期;而工具性作用是从政策层面考虑的,往往着眼于短期。我们现在对财政的工具性作用讨论得比较多,而对财政基础性作用研究得不多。

基础性作用就涉及到国家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文明,不仅仅是短期的事情,也不仅仅是经济的事情,而是系统性、全方位的问题。凯恩斯的分析框架就是一种短期的、静态的分析,一般用于解释财政的工具性作用,但很难解释长期性或整体性的问题。现在,大家也感觉到这个框架越来越有局限性,但由于还没有创造出新的框架来替代它,所以没办法,只好继续用旧的。我们的实践进展很快,但理论创新却没有跟上。

严格说来,整个社会科学思维不仅仅是停留在凯恩斯时代,更是停留在200多年以前牛顿的时代,因为现在所谓的科学思维、科学标准、科学方法都是以牛顿时代订立的力学理论为基础的,社会科学称为科学也是从牛顿的定义演变过来的。人类社会发展到这个时期,社会科学的思维已经不适用于现实。

现在,一涉及到经济问题我们就谈宏观调控,但这属于短期性、应急性的思维,而不是治理的思维。根据当前的情况来看,我们不能放弃宏观调控,但还需要创新,因为仅靠宏观调控已经解决不了问题,还得更加强调经济治理,从整体角度来考虑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经济才可持续,结构调整才可能真正收到成效。因为宏观调控会不由自主地强调政府这只手的作用,有的时候会产生挤出效应而不是挤入效应,尽管从眼前、从短期来看可能增长是稳住了,但是从长期来看,却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所以,比起调控角度来说,我们更多要从治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包括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和政府治理。

第三,财政的两大平衡。这里的平衡并不是收支平衡,也不是横向或纵向平衡,而是风险平衡。比如,我们现在面临最大、最突出的三个风险就是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具体来说,就是经济下行的压力,老百姓改善民生的越来越大的诉求,以及雾霾等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治理这些风险,都需要政府投资,如何平衡,是个大问题。

尽管财政规模已经达到17万亿,但是面对凸显的这三大风险,财力毕竟有限,那么钱该怎么花,怎么在三者之间找平衡?这就是一个难题,需要新的理论支撑。但是,我们现在面临着风险的“新常态”,过去传统的支付结构的分析有很大局限性,没法平衡这三大风险,因为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是可以转化的。财政首先要把它们隔离,就像打仗似的分别包围,别让它们连在一起,否则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风险就会相互叠加、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然后变成更大的系统性风险——公共风险。

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之间需要平衡,因为财政要治理和化解这些风险,弄不好就会扩大财政自身的风险。因为,财政自身也有不确定性,并不是有预期收入就一定能完成,也有可能完不成,那就会进一步扩大财政赤字,扩大财政风险,到了一定程度又会转化成公共风险。澳门就是前车之鉴,去挽救经济危机,结果弄出财政危机,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的问题。所以,财政风险和公共风险之间要有一个平衡,不能无视财政的能力、一味要求财政发挥工具性的作用。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说财政赤字率没有到3%,完全有空间,我们债务率50%左右,还可以扩大,说财政政策可以更加积极。我对这个观点持保留看法,因为财政赤字就像氢气球,即使不控制,它自己也会飘上去;赤字率要是上升了,就是逆水行舟,很难降下来。你看日本和美国赤字,能轻而易举降下去吗?很难。

所以,财政风险和公共的风险要考虑到平衡,不能一味的考虑财政,不考虑经济社会的风险,但是也不能只考虑经济问题,而是要平衡。现在是风险社会,风险实际上就是权衡和选择,我们无法逃避。

第四,财政应是两级分权。我认为,财政体制应该从两个层面构建,一个是国家层面,一个是地方层面,不能按照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考虑财政体制,应该分开。因为,我们国家是两级治理,不能混同于五级政府,它们是两个概念。我国的国家公共权力并不是在五级政府之间均匀划分,而是在两级(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立法权、司法权、征税权都是如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过去从五级政府角度考虑财政体制,就属于严重的误区。过去一说税不够分,那就扁平化,变成三级,这样的思路本身逻辑就有问题,政府级数和治理级数应该是两码事。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同属地方治理范畴,应该归于同一个层面来考虑,而不要都提升到整个国家治理的角度。

讲财政体制可能就讲到事权、财权,其实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权——产权。我们是国有制国家,很多东西是国家所有,国家所有是一个笼统概念,到底中央政府所有还是地方政府所有?宪法规定所有权只有一个,民产就是国务院代表,军产是国务院和军委代表,但是实际运行中产权几乎是各级政府都有,并没有明确界定。公共产权、国有资产带来的收益,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应该怎么分配,并没有纳入现有财政体制框架之内。我们一谈财政体制就是分税制,却把最大的国情——公有制忘掉了,实际上这是一个基础性问题。

过去认为,只有私人所有制才能搞市场经济,而公有制不能,但实践证明这个理论破产了。但是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就是所有制和市场经济之间应当有一个衔接的桥梁——产权制度。我们现在的实践中,产权制度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我认为这与没有构建起产权理论有关。现在的产权理论都以私有制为基础,并没有公有制基础上的产权理论,而产权和所有权又是两个概念,比如他物权、自物权都是产权,但是所有权呢?只有自物权才是产权,他物权不是我的东西,怎么是所有权呢?所有权就是占有和排斥。

现在无论是私有制也好,公有制也好,要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必须有一个产权制度。产权制度和所有制不是一码事,应该是在所有权的基础上分解、分化、延伸出来的。但是,我们现在并没有在公有制基础上真正建立起产权理论和产权制度,这就导致了一个基本的问题——中央与地方之间只有分税没有分产。

并不是说要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所有权,但产权是可以划分的,这实际上还与土地财政的问题连在一起。我们老是在批评土地财政,但是基础性的问题没有解决,一样征用农民土地变成国有土地,收益是谁的?按道理说是国务院而不是地方政府,但为什么地方政府用了呢?在原来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很多东西我们说是国家所有、分级管理,而现在分级管理现在变成了分级所有,所有制不是在变形吗?这属于一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需要进一步深化讨论。

从财政体制角度来讲,除了分税还有一个分产的角度,这个报告里面也点到了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我感觉这点非常好。这些都是重大的理论问题,都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践去创新,西方那套理论无法全面解释我国的现实,也无法指导我国的未来发展。

作者:刘尚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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