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斥官员重申了一个基本的政治常识

由于焚烧设备故障,陕西榆林市医疗垃圾2个月未处理,蛆虫满地爬,气味难闻。44岁的榆林市人大代表黄晔当面斥责市卫生局局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人民公仆,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最终问题3天内得到了解决。(8月25日,《华商报》)

医疗垃圾堆了两个月无人管,人大代表通过人大常委会协调,当面痛斥卫生局局长“不为民做主”,结果问题3天内得到解决,基层人大代表推动社会治理的作用可见一斑。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和黄晔一样,勇于批评和监督政府官员,重申一个基本的政治常识,即官员应该“害怕”人大代表。

按理来说,能对官员说出“可以罢免你”的,也只有人大代表。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行使这个权力的机关,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权力就包括了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那么,人大代表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应该是一句很平常的话。

如今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却要付出太多的时间、经济成本,说明代表制度需要真正落实到我们的身边。人大代表对官员的监督渠道要畅通,人大代表本身的政治常识需要提升,这需要人大代表和社会民众一起推动。

人大代表斥官员重申了一个基本的政治常识。我们固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大代表能去监督和斥责官员们的不作为,但更期待各级人大和代表们能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在约束权力运行、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民主法制进步等更宽阔、更深层次的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地让人民大家做主。(文/陈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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