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清儿:干部“不务正业”忙销售,是敛财还是任务?

据报道,湖北省公安县向乡镇摊派当地产烟酒的销售任务,村干部表示完不成任务会被扣工资。章庄铺镇政府人员表示,县里下达了任务,他们只能层层分解到村。公安县分管烟草工作的副县长苏云国否认硬性规定销售指标,并称“那是他们理解错误”。(10月23日人民网)

县级机关向下级乡镇摊派烟酒销售任务,这事儿,还是头一回儿听说。并且,摊派烟酒销售任务竟然明目张胆的写进了红头文件,条款清晰的罗列;而下级乡镇领导干部竟然大张旗鼓的销售烟酒,完全不顾自己的身份,忘记了干部的主要职责,为了不被扣工资,竟公然低价兜售,产生的差价用公款报销。

“烟酒销售”是企业分内事,与干部无关。诚然,企业是集“生产——销售——售后”为一体的综合性生产链,而销售,正是企业自身的工作,何以纳入政府公文,甚至公然摊派给下级乡镇。仅仅由于此项任务红头文件明文规定,致使很多乡镇的干部无心忙公务,竟纷纷充当“销售员”的角色。如此一来,民声载到,怨言极深,何以服众?更何以“解民忧、了民困”?

“烟酒销售”不属于干部考核方式,更无权写进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本来是政府下发文件衡量重要性的一种方式,而县级领导干部竟堂而皇之将“烟酒销售”列为其中,并作为考核干部绩效的一种方式,不完成就要扣工资,这难免有些太荒唐。“烟酒销售”属于政绩吗?就算是所谓的“带动经济发展,拉动当地内需”,也不能写进红头文件,毕竟,与政绩无关。为官的本质是“了解百姓疾苦、体恤百姓难处、解决百姓问题、引导百姓致富”,而不是用所谓的大话、官话来拉动经济增长。解决群众难处在先,拉动经济增长在后。这样的“烟酒销售”难免不让人想到背后的“钱权交易”、“隐性利益”,这是否才是原因所在,值得深思。

“烟酒销售”背后是否存在“钱权交易”,埋藏“隐性利益”。官员的思想觉悟不高、理性认识不够,早已是众人皆知。所以,近日才频频出现高官“落马”,纵观原因,无非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那此次“烟酒销售”的背后,官员是否也被“金钱”迷惑,利益熏心,无法自拔。官员是否与生产烟酒的企业暗中勾结、分得红利,亦或是官员利用职权投资入股,又或者互通往来“好办事”,行个方便,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但官员的做法却值得怀疑。

总而言之,摊派“烟酒销售”任务不合常理,应被取缔。背后是否存在“钱权交易”,希有关部门明察,不要“监守自盗”。官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理清为官本质,不要“本末倒置”!

(文/凌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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