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实:让裸官晒晒太阳

日前,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向福建省反馈巡视情况时再次明确提到“裸官”问题,称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过多。一些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基层裸官数量的摸底。(新浪网,7月15日)

近年来,“裸官”成了流行词,也成了反腐新“爆点”。虽然“裸官”不一定就是“外逃预备队”,但客观上说,这样的官员也确实有较大的贪腐动机和贪腐空间。一是家属在国外,转移非法所得更容易,也更不容易被追查;二是东窗事发之时,或是“金盆洗手”之后,“裸官”也更容易出逃国外,毕竟有“海外关系”;三是家属出国了,对于“裸官”而言,也少了后顾之忧,更敢“放开手脚干一场”。各种因素叠加,导致官员愿意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把家属送到国外。裸官之“恶”,不仅在于其贪腐,更在于其在官场上对同僚、在社会上对百姓所传递的某种消极信号,是时候让“裸官”们出来晒晒太阳了。

晒财产,让“裸官”的财产状况“晒”出来,通过财产公开让“裸官”的财产置身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裸官”的财产无从转移,也就断了“裸官”后路,如果没有了转移到国外的腐败所得,“裸官”即使逃到国外又如何生存?

晒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接受真正有效的监督。要有严密的制度、相互制衡的机制保证政府官员在有效监督下使用权力,那么即便有些人想做“裸官”,他的“财路”也会被掐断。

治理“裸官”必须做到釜底抽薪,要用制度约束“裸官”。这一难题已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种种迹象表明国家打击裸官的决心与力度,我们必须让所有裸官、准裸官们明白:你有权裸,但你必须当着所有人的面裸。当然,最理想的局面还是,所有官员都向公众坦诚相对,将自己与公职有关的所有信息都裸露于公众面前,接受阳光的查毒、消毒,这也是国家治理“裸官”现象的新乐章,切实念好制度的紧箍咒,在官员升迁或调动过程中透明化和民主化,让裸官“晒”在阳光下。(文/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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