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保平:古今房奴是一样一样的

恐怕再没有什么比房子更令国人纠结的了,有个小伙伴跟我说,恨不得穿越回古代去,做一个不用为房子操心的隐士。

  说的轻松,在古代做隐士也不容易。朱元璋曾规定,你要是个读书人,想“自外其教”做隐士,那就斩首抄家——“诛其身而没其家”,所以还得老老实实为房子奔忙。

  古代重农抑商,房地产不算“国家支柱产业”,直在民国之前,都没有商业化程度极高的房地产公司。据史料初步判断,类似于现在地产商的商人在唐代是有的,宋人编的《太平广记》里就记载了唐德宗时一个叫窦乂的地产大享。

这窦乂是个商业神童,依照他的社会关系,走仕途并非难事,但他的偶像是子贡,一个靠经商而“富可敌国”,能与诸侯“分庭抗礼”的富豪。

窦乂13岁那年,他舅舅从安州回乡,带了一车当地特产丝鞋作礼物,大家一轰而上,挑拣自己合意的鞋子。窦乂站在旁边淡定地看着,等大家都挑好了,窦乂对他舅舅说,剩下都给我吧。窦乂把鞋子拉到集市上卖掉,得了五百钱,小小年纪就掏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他用这些钱买了两把铲子挖土种榆树,五年成林卖掉,大赚一笔,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他用这笔钱投资制造一种新型燃料“法烛”,赚个盘满钵溢,拥有了80万钱的身家,开始投资房地产。

窦乂在长安城南低价买下一块污水横流的闲置土地,雇人填平,盖了20多间店铺,再招商引资,很快形成一个名叫“窦家店”的市场,连外国的波斯人都来租他的铺子做生意,搞到一铺难求。有人为了弄到铺面,不惜托关系、走后门,甚至找到皇宫里弄条子,窦乂每天有几千钱的租金进账。

就象现在地产商与官员走得很近一样,窦乂也谙熟“政商之道”,知道没有政治靠山,没有利益输送,玩不大玩不久。更何况在古代,商人属于贱民,本来就没有社会地位,更需要政治来撑腰。他听说太尉李晟是皇帝的红人,打探到李太尉喜欢打马球,便投其所好,不惜血本,买地皮加建造总共花了100万钱,将一个漂亮的马球场送给李晟作健身之用。由是,窦乂在李晟的保驾护航下,在商业上开疆拓土,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

只是像窦乂这样的房地产商并不多,因为搞房地产开发需要大资金,古代虽有钱庄,并不像现在银行的杠杆厉害,没有一定的现金流,很难搞大规模开发。

再说了,“住宅用地”也不是那么容易获批,政府卡得比较紧。如唐玄宗时的政策是,“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意思是说,普通人家,每三口人给一亩宅基;贱民家庭,每五口人给一亩宅基。哪怕是购买“住宅用地”,也不能超过规定的指标,超过一亩就要打十大板。肉刑侍候谁还敢玩,除非像《资治通鉴》所记载的,一些皇亲国戚、朝廷重臣染指房产开发,这些人通天达地,搞得到钱,又搞得到地。一般人自己建些房子自住或出租,所以古代房地产市场以“二手房交易”为主,供给有限而造价又高必致房价不菲。

当然,政府拿地就小菜一碟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别说闲置土地,就是拆迁征用居民住宅也非难事。比如北宋首都开封繁华一时,人口越来越多,不得不向外摊大饼。1083年,宋神宗让开封府制定新的城市规划,开封府很快就拿出了方案,规划中说新修城墙要占用120户居民的住宅,补偿款需20600贯,平均每户71贯。当时1贯铜钱折合约27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每户拆迁补偿46000左右。这是首都的地皮啊,这个补偿价,简单跟抢钱差不多了。

有买有卖,说了这卖房的,再来说说买房的,跟现在的苦逼相有得一拼。

你懂的,一部二十四史就是一部官史,记载的平头百姓的事少得可怜,皇家、官僚的事比比皆是,要搜罗点古代买房的事,还是官员买房那点事。

不过,按惯例,官员为帝国老板皇帝打工,老板是“包食宿”的。“食”就是免费工作餐和公款吃喝,“宿”就是提供住房,古代叫官舍或廨舍,或者免费居住,或者廉价租住。

这些官舍大多可以“拎包入住”,家具杂物都由朝廷配好。就拿《海瑞集》里记载的明代淳安县署官舍为例吧,知县官舍的家具杂用有63种,200余件,县丞、主簿等有60种,典史仅19种,配备不可谓不齐全。官员调任或退休时,所有公家的东西不得带走,《萍洲可谈》里讲到王安石从江宁府任上自请退休,夫人吴氏把官舍里一张躺习惯的藤床带回家。没过几天,“郡吏来索,左右莫敢言”,只好乖乖把家具送回去。

因此,官舍再好,也是公家的,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一旦退下来,就得搬出去,像王安石那样,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把家具。如此,哪个官员不希望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呢,只是买房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还是拿唐代的事来说吧,白居易同志可谓一路官运享通,28岁考中举人,29岁考中进士,32岁参加工作做“校书郎”,在中央政府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级别是个正九品,每月工资一万六千钱,收入不算很低,仍然买不起房。大约是京城官舍太紧张,白居易级别低,连官舍都没有资格租住,只好在长安东郊长乐里租了四间茅屋。

他在《卜居》中感叹:“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且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说自己做了20年“京漂一族”,想当房奴而不可得在京城漂了20年,连蜗牛都不如,蜗牛还有个“房子”呢。

也是,京城什么地儿,寸土寸金,房价贵得吓人。比方说明朝京师繁华的秦淮河畔,一间房能卖到600两银子,约为现在的55万人民币,即便现在的官员,全凭工资购买也不容易,在当时,一般的官员只能挂挂眼科。

白居易后来攒了一些钱,在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远郊,买下一处宅子,总算是有了自己的房子。

同样是大作家,北宋的苏轼更惨,在京师开封为官多年,级别也不低,楞是买不起房子,儿子要结婚,只好借一位好友的房子办喜事。我真是纳闷,他儿子的丈母娘是怎么会同意这门裸婚的,难道仅仅因为喜欢苏轼的文词?文词又不能当饭吃嘛。

苏家更悲摧的是,苏轼的弟弟苏辙,做官多年,也买不起房,为此他在诗中自嘲:“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说起房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比现在的心酸房奴也好不到哪去。有一次苏辙看见朋友的豪宅羡慕不已:“我年七十无住宅……不如君家得众力,咄嗟便了三十间。”为了一圆房子梦,苏辙倾其毕生积蓄,买地盖房,老朽一枚才成为有房一族,真是太不容易。

这是买不起的,有些官员买得起,却未必敢买,常常在职期间“不殖私产”,此话怎讲?原来啊,元、明、清三朝,朝廷规定官员不许在工作地买房。为什么呢?这里有一个原因,说是蒙古人把南宋灭了,派一批蒙古人到江南做官,他们嫌分到的公房太小,出去借住或购买民房,甚至强拿强要,激起民愤,各地义军纷纷起兵抗元。为了化解民怨,元世祖忽必烈颁布了禁止蒙古官员在江南购置产业的严令。

明清把这个制度沿袭下来了,譬如明代规定,“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意思是说,如果官员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让朝廷得知,扒光屁股打五十板,开除公职,没收房产。

既然有这样的规定,何必顶风而上呢,做官赚了钱,拿回老家置办房产、田地,等退休了回家养老,那才叫光宗耀祖,非常显摆的事呢。至于平民百姓如何买房,买不买得起房,就像历史不会记载他们一样,没有人管他们。

作者:廖保平,专栏作家,《长江商报》评论部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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