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枪手”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当众多学生正在高考的独木桥上奋力过招时,一些人却可以花钱请人替考
当众多学生正在高考的独木桥上奋力过招时,一些人却可以花钱请人替考

当众多学生正在高考的独木桥上奋力过招时,一些人却可以花钱请人替考,“考上二本2万,一本3万,重点一本5万,若考上全国名校,酬劳再商量。”  近日,央视曝光了河南杞县的高考替考事件。组织替考者自称,他们花钱可使监考各个环节获得通融。一名组织替考者还自称是华中科技大学的教师。

而与此同时,根据各地报道披露的情况看,金属探测仪、360度视频监控、无线电监测车、全考场信息屏蔽等高科技防作弊技术纷纷登场,2014年高考被冠以“史上最严”的美誉。

充满讽刺的是,央视披露的暗访视频中,监考老师发现破绽竟也没有阻拦,“枪手”比对指纹错误,监考员仍让其通过,“枪手”们顺利完成了替考。

河南高考替考地下利益链经媒体曝光,引发强烈反响。有网友戏谑道,“这么严都能作弊,国家应该重点培养做情报工作者呀!”

事后河南省招办回应称,2014年该省已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

舞弊频发,谁该负责?

针对河南高考舞弊案,舆论的谴责声一片。

@新华视点连发三条评论声讨舞弊者:有买才有卖,需求是替考现象产生的原动力。要彻底打掉组织分工严密跨省高考替考大网,严查替考“枪手”买家才是釜底抽薪之策。正是他们用特权和金钱践踏了社会公平,滋生了黑色交易。要像打击贩毒一样打击替考,买家卖家,一个不能少。

《长江日报》的评论把矛头指向了考试的管理者:在舞弊手段和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替考无疑是非常原始落后的舞弊方式,然而替考仍然屡试不爽,这再次证明,高考作弊主要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如何防止考试管理者和监考人员腐败,远远要比防止高科技作弊更加重要。

《新京报》的社论也指出了舞弊案幕后操作的“内部人”:从此前被查出的高考替考案件中可以看出,“内部人”涉案已非常普遍,例如2012年天水替考案案发后,50多名公安、教育等系统人员被查。那么河南替考案中,背后恐怕也少不了“内部人”在操纵。

集团作案,利益共同

而更让人咋舌的是,河南高考舞弊事件中的“集团作案”。

《检察日报》刊发评论列举了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高考舞弊案,同时指出那些个案虽震惊全国,但毕竟属于“局外人”的作奸犯科,制度还没有溃坏、监管还没有碎裂——但河南高考舞弊悬疑中的“能量”之所以令人瞠目,在于组织替考者竟然号称“各个环节获得通融”。

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也表达了对这种“一条龙”利益链条的愤怒:相比单打独斗的个体作弊,这种链式的集体作弊,性质更恶劣。本该最忠贞的看门人,监考也失守;本该最有敬畏意识的大学老师,居然沦为组织者。科场舞弊,历来于法不容,参与者尽被科以重刑。近年来,高考作弊事件频现,不依法处理,何以告慰那些苦读的孩子?

斩断“里应外合”

高考舞弊,为何总是防不胜防?

《人民日报》刊发来论指出:在谴责替考者和被替考者的同时,更要警惕的是,高考号称“无缝监管”,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裂缝?监考者沦为舞弊帮凶,说明再先进的科技手段,也难挡金钱诱惑的“内部塌陷”。作为替考“枪手”的组织者,如何能够买通考场的监考老师,顺当通融各个环节?

《新京报》的评论也直指要害:替考事件曝光,固然需要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给民众一个真相,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同时,更要看到,改进高考监管,杜绝“内部人”干预的空间,才是遏制替考蔓延的根本之策。

在教育学者熊丙奇看来,针对替考作弊等行为,完全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进行问责。作弊之所以高发,关键原因在于作弊的收益巨大,已经形成作弊利益链条,如果查实监考被收买、通融,教育行政部门至少要负领导责任。

《检察日报》抛出的三重追问无可回避也更值得深思:考前刚刚发生过未遂的弊案,紧接着又让作奸犯科者故伎重演,高考组织者究竟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今日的高考监考,号称无缝监管,那么,替考轻易得逞,究竟哪些链条出现了“故障”?河南屡屡“中枪”,违法者究竟是“看地下菜碟”还是小概率的误打误撞——问得更直白一点:这事儿,仅此一桩?

作者:新京报媒目,新京报新媒体下属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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