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殡葬改革须推进,老人自杀不可有

如果真有老人抢在火葬的“大限”前自杀,那就是改革操作层面的挫折
如果真有老人抢在火葬的“大限”前自杀,那就是改革操作层面的挫折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安徽省安庆市宣布6月1日起推行火葬,致使“多名老人”在大限前“自杀”或“非正常死亡”。安徽省民政厅27日回应称,上述报道失实,媒体报道的老人死亡实与殡葬改革无关。安徽省称,安庆市是该省少数未能推行殡葬改革的行政市,拖延已久的该项改革这次不会因为媒体的报道而停止。

安徽省的回应不被互联网舆论接受,老人为入土而“自杀”的消息,仍是网上发言者对安庆市推行殡葬改革做价值判断的主要依据,舆论的倾向与“周口平坟”事件时差不多。

殡葬改革是中国的大事。新中国对殡葬改革倡导了几十年,基本改变了城市地区人们的观念,取得重大成果。从地名就可以看出,北京市过去被各种“坟”包围着,如今则火葬普及,虽然近年流行火葬后在公墓安葬,但节约的土地总体上十分可观。

农村的情况复杂得多,大体呈旧俗与新风的交叉状态,改革显然有阻力。我们认为,殡葬改革仍应推行,但国家几十年来同时照应农村现实的政策精神也应坚持。我们需要保持殡葬改革不断推进的趋势,实现这一进程的不可逆转,但对于彻底完成这项改革,不必制定刚性的时间表。

中国社会虽然保持着很高的世俗性,但民间对死亡的看重仍是普遍的,中国清明节的地位之高,在各国文化中亦很突出。老人们都有一个对死亡的想象世界,一些农村人悼念亡者也对坟形成了依赖,新中国在艰苦地引导这一传统与现代化和现实接轨,我们应当说已经走了一多半的路。

公平而言,不能说安庆市推行殡葬改革“很武断”,因为它的这项改革比安徽其他地区走得慢,这当中已经包括对当地实际情况的照顾。而且如果真要改革,事情总要有一个起点。

但是如果真有老人抢在火葬的“大限”前自杀,那就是改革操作层面的挫折。政府和死者的亲属都对此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政府尤其需反思对改革复杂性、长期性认识的不足。

对施行土葬有重大困难的地区,殡葬改革是否可以有其他替代方案呢?有的学者提出,土葬可以深埋,不留坟头,因而不必造成对耕地的占用。此外有些地方开始有人选择树葬,即不用棺木土葬,然后栽一棵树,这被认为是绿色的。这些意见是值得政策规划者斟酌、评估的。

殡葬改革的目标是保护耕地,促进中国社会的福祉。即使改革过程中出了问题或挫折,该怎么追究就怎么追究,但这不应影响社会对殡葬改革的基本态度。什么样的政策都可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我们应致力于消除偏差,但这种消除应有助于推动政策的正确贯彻,而不是动辄走向对政策本身的否定。

想想看,如果今天中国城市的亡者都选择入棺土葬,那么城市将需要有多少坟地,我们拥挤的城市和周边将是什么样的面貌!今天的变化源自几十年前启动的改革。它还需在中国的农村进行下去,这项改革系关中国社会的长远利益。但我们衷心希望改革平稳过渡,不让接近人生终点的老人因此产生“宁肯自杀”的痛苦,这同样是我们心底深处的呼声。▲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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