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炎:宋代商贩与城管的相处之道

 文/赵炎

  读《水浒传》,常会生出一些疑问:武大郎沿街卖烧饼,怎么没有遇到城管找麻烦?王婆开茶铺,为何不在门口空地架几把遮阳伞、多摆几张桌子?答案怕是只有一个,宋代清河县政府的管理搞得不错,商贩知法守法,与城管的关系也算和谐。小说家言倘不可信,我们就说史料里的事儿。

“城管”也是临时工

开宝九年,太祖赵匡胤发表重要讲话:“还经通利坊,以道狭,撤侵街民舍益之。”用白话说就是:“把街道整治整治,太窄了;违章建筑也拆拆,好让百姓高兴!”随后有司组织学习讨论,立法机构逐一细化形成律条。

如《宋刑统》增加了这么几条,“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所谓“侵街”,就是指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后一条是对破坏环境卫生的处罚。不但违犯的人要挨打,连“城管队长”也要跟着一起挨打。

有了法规,必然需要执法队伍。

宋代的“城管”构成比较复杂。譬如县衙,并无专职城管,多由衙役、保甲长兼任;州府一级设有“监市”或“场监”,热闹的商业一条街,还设有“街道司”。街道司的职能非常接近如今的城管执法队。如开封府有多个街道司,属下各五百士兵维持市场秩序,身兼城管、税务、工商管理等职能,还要兼顾抓小偷以及防火救灾,工作蛮繁重。

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除了县太爷、街道司长官之外,其他成员均不在编,乃是外聘的临时工。

管理刚柔并济

开封是北宋京城,从宣德楼往南是御街,长约307米。一听这街名,就知道是皇家专属领地,但它其实是个菜市场,平日里闹哄哄的,只有皇帝出宫时才戒严一下。这个街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街道司和“监市”在一百多年里却能与菜贩子们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说起来有几条经验可总结:

一是多动嘴,每天派人巡视时,不忘敲锣宣讲“城管法”,有司也常常通过张贴文告的形式晓谕商贩遵守法规,尽可能让每一个商贩知道什么时候该雅静,哪些地方不能设摊,正铺之外不能搭建偏铺,等等。

二是多动手,如在正街两侧设置“表木”,其作用类似今天市场上划的界线,超越了即是违法,商贩们一目了然。

三是不知者不罪,宋代“城管”带武器巡逻,既威慑商贩,又允许现场“暴力执法”,但对初次犯法且查证属于确实不知情的,他们就不会动粗,下个“处罚通知书”责令整改。

1056年,包拯担任开封府尹。斯年,惠民河水位暴涨,淹了南半城,包拯经实地调研发现,由于沿河两岸商铺违章搭建“偏铺”侵占了河道,甚至还有达官贵人筑堰修建水上园林,以至水泄不畅引发洪灾。

于是,在宋仁宗的支持下,由包拯牵头指挥,法院(左、右军巡院)、城管齐上阵,搞了一次轰轰烈烈的惠民河联合执法,拆除了许多违章建筑,却没有处罚任何一个商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河道不是街道,朝廷并无相关律令禁止搭建,而且商贩的确不知道违章的后果。

相安无事之道

社会生态本来如此,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如果城管文明执法、宣讲到位,同时商贩守法经营,不占道不违章,他们之间就可以相安无事,未必就像猫鼠似的水火不容。

南宋的临安城闹市区,有卖羊肉的店铺,在门前置活羊数只,穿戴红马甲,每天在那儿咩咩的叫唤,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这在今天肯定影响市容了。但根据当时规定,这个商家的做法没有逾越“表木”,就不算占道,哪条法律规定不让羊叫唤呢?所以,路过门前“理市治序”的南宋首都“城管”也只是围观看热闹,一个个嘻嘻哈哈乐不可支。

还有一王家药肆,因为病人少,便请名匠刻制一头木牛置于门口,请嗓门大者模仿牛叫。创意显然剽窃了卖羊肉的,因为没有占道,也不算违章搭建,所以“城管”们照乐不误,甚至讥嘲王家老板拾人牙慧。

宋代的城管商贩关系如此“和谐”,背后也是有历史原因的。众所周知,宋代商品经济比较发达,但就社会阶层而言,商贩的地位仍远不如自耕农,他们对“城管”执法的惧怕与顺从,是可以想象的。因此,只要他们知法,必守法,哪个底层平民敢跟政府较劲儿呢?许多违法犯罪,都是在法盲状态下或被逼无奈时产生的极端表现。对大多数商贩来说,只要是朝廷规定的东西,基本上不会不遵守。

回到文章开头,我们来假设一下,武大郎是流动摊贩,若当街卖烧饼,影响车辆与行人通行,“城管”焉能不管不顾?王婆若在门前开夜市扩大营业规模,“舍外半丈”之地肯定不够,她的占道罪名怕也跑不掉。“城管”如果听之任之,他们的头儿是要因失职被连坐的。

也就是说,这两位邻居如果不守法,挨打是一定的,“杖七十”,屁股开花,小命儿大概也丢了一多半。(媒体来源:《上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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