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心:别让“公”车改姓了“私”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安徽省昨天再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私驾警车送孩子上学、工作日午间接受服务对象请吃并饮酒等违规违纪行为被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曝光。(《人民网》,4月26日)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数以万计的违反“规定”案列被曝光,其中,公车私用问题就像牛皮癣一样难以清除。其实,公车改革进行了多年,措施也出台了许多,但成效总也不明显。仍然有个别干部“铤而走险”,将公车改姓了“私”。 萧县县委政法委某干部私自驾驶警用车辆送孩子上学;南京街头的清一色挂着连号政府牌的奥迪婚车;四川某大学新生报到现场,送新生入学的车辆有警车,还有的标有“防汛指挥”、“中国海事”、“计划生育服务”等字样的公务车辆……公车私用现象不胜枚举。

借公事之名,行私用之实,对于一些官员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的现象了,这种特殊“福利”的发生就是一种变相的腐败,是万万要不得的,是应该废除的。杜绝公车私用现象,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整治,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全民参与共同监管,发现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一些特殊的公物车辆标志很明显,群众一眼便识得。如上面提到的印有“防汛指挥”、“中国海事”、“计划生育服务”等字样的公务车辆,以及公、检、法、卫等部门车辆均有特殊的身份字样,很容易分辨。但是一些政府公务用车除一些特殊号牌外,并无其他特殊之处,对于普通群众,他们不可能都记得住这些“特号”。所以,笔者认为,为便于群众监督,所有公用车辆一律启用标志,所有用车单位不得使用无标公车。譬如政府机关可以使用统一颜色的带有“XX人民政府”的标志,如此,一可便于群众监督,二也方便群众,比如遇到交通事故或其它紧急救援时公车的义务性就更强,也为紧急情况下群众使用提供了可能。

总之,要杜绝公车改姓“私,一要依靠政府科学的公车改革,还要依靠纪检部门的严格执法,及时向社会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同时也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编制无缝的监管网络,这样才可能真正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文/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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