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嘉:“O”牌取消了,特权也要取消

4月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15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至此,全国逾20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车。(《人民网》,4月18日)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O”牌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殊权力”,因此,最早只限公安车辆专用的“O”牌车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争相超范围使用,屡受公众诟病。由于公众对“O”牌现象意见纷纷,从10余年前开始,一些省份逐步取消这个号段车牌。取消“O”牌的初衷不难理解:取消公务车的特权,让公车与私车处于平等地位,实现“公车违规违法,与私车同罪”。“O”牌车的猖獗也折射出某些官员特权思想泛滥,一些官员认为“权力不用,过期作废”,追求特权福利。这不仅会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加剧社会转型期矛盾,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笔者认为,特权车只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缩影,一个代表,能否彻底治理特权车,关键在于要有一种制度对这种利益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关键要有一种制度能对滥用特权的行为进行问责。对于特权车的治理,如果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换车牌号,那只能是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所谓特权车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挂什么样的车牌,是否取消“O”牌也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根除车牌背后的特权和特权思想。如果干部的特权观念没有根除,谁敢断定取消了‘O’牌以后,不会出现新的特权号牌、新的“霸王车”?

取消特权车牌,只是前进了一小步;而根除特权意识,才能跨越一大步。取消特权思想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整个社会氛围的转变,而克服部分官员心中“公权至上”的理念,不能光靠教育,还应出台更多、更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和保障。同时,加强执法监督,才能重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文/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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