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雨:红头文件撒野“捞人”实在荒谬

2014年4月16日,有人在湖南红网上发帖称,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中国青年报》,4月17日)

红头文件是公权力的象征,拟定与发布都要慎之又慎,用来“捞人”是赤裸裸的权力滥用。 红头文件里给出的答复是:“如果对李定胜进行长期羁押,势必影响该项目的正常投产,进而影响全县……”“任其发展下去极有可能引发重大社会不稳定事件”。也就是说,为了所谓的当地经济发展、财政税收、社会稳定,这位企业主获得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近年来,滥用红头文件的案例并不在少数。陕西眉县以政府红头文件促销水泥,湖北公安县政府用红头文件下达任务,要求各乡镇销售一定数量的卷烟,部分乡镇向村干部摊派任务销售烟酒,没有完成任务的将扣工资。“红头文件”还用于下达超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指标,推销景点产品,保护地方企业,禁止教师“乱讲话”,甚至成为行骗证,让一个中专学校,经省扶贫办、老年委、民政部门等批文,摇身一变为大专院校,公然招生,使1000余学生受骗。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红头文件”大有如脱缰野马,到处横行撒野之势。

红头文件“捞人”实在荒谬。“若不放人,便会影响全县”,这般说辞,与其说是一种“请求”,倒不如描述为是一种“威胁”“撒野”更为恰当。“红头文件”的撒野,不仅凸显公权力的滥用,而且也是对民众权利的一种绑架。

纵观红头文件胡乱“撒野”,不仅仅对民众权利的一种绑架,更是畸形权力观的深刻表现。现在,有的领导真的有点傻子也过于天真:在如今的法制社会,特权又岂能堂而皇之凌驾于法律之上?只手遮天能抵挡住悠悠之口?红头文件是公权部门彰显权威的的特有象征,若一旦滥用,必将导致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丧失。

(文/刘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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