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叮当:要有“公信力”才有“软实力”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点》表示,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4月1日 人民网)

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能有效的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自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政府信息公开也迈出了重大的步伐,取得显著成效。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此次《要点》提出,要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笔者认为这个做法是切实可行的。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文/小叮当)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