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雨:公务员分类改革需要“另起炉灶”

据报道,国家公务员局全面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已经“箭在弦上”。而在率先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的深圳,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通过上升通道设计,可让大部分人退休时的“天花板”到副处级待遇。(《新京报》,3月26日)

长期以来,公务员队伍存在的一大问题就是发展空间受限。具体说,反映在收入分配中,一是区域之间层级的差异,从部委到省级再到县乡级,工资与公务员的构成呈现倒金字塔结构;二是职务的终身制,能上不能下,弱化了个体之间的公平。以深圳公安系统为例,试点专业化改革之前,主任科员以下层级的人员占所有非领导职务人员的96%,副调研员以上职务的只有3.78%。在这样的比例之下,不知多少人感到升迁渺茫?

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顶层设计上不要再“缝缝补补”,而是要“另起炉灶”。按照分类改革办法,今后行政机关公务员将被明确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可能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界定职位原则,以及将来要实行有针对性的信息化管理、直接分类招考等内容。也就是意味着,必须统筹区域之间、类别之间的差异,打破公务员固有分配与管理模式,通过细化分类,设计出更多的并行轨道,给每个公务员铺出机会公平的上升阶梯。

有着这样的顶层设计,意味着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对普通公务员来说,为其个人发展拓展空间,不再只有追求一个官位,而是有着更多向度的选择,职业通道更宽广,个人前途更明了,发展前景也更好了。

(文/ 刘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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