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藏:“三公”公开仍需强化监管

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扩大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人民网,3月18日)

近日来,“三公”公开已经成为了公众热议的焦点。“三公”经费公开不仅可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且还方便群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同时提高政府行政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可谓一举多得。然后,“三公”经费的公开,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是否客观全面,仍值得商榷。

“三公”公开要强化管理,公开内容不能随心所欲。任何部门、单位公开“三公”,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防一些隐瞒、造假行为,公开要全面,做到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可公开可不公开的尽量公开。上级职能部门强化监管,严格要求,让“三公”公开成为群众监督政府行为的窗口而不是政府欺瞒群众的方式。

“三公”公开要鼓励监督,监督主体实现全面多元。“三公”公开不是政府内部公开,公开的最终目的是让全体国民知晓政府都干了什么。因此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扩大知晓面,实现监督主体多元化。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和政府行政行为有直接关系的企业、单位,都应该积极了解 “三公”公开,参与监督。

总之,“三公”公开必须监督管理一体化,防止公开中出现任何欺上瞒下的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监督在全社会开展。“三公”公开,并不是一纸数据,而是一种行动。

作者:龙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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