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让人“无端背黑锅”折射作风之弊

“我在外地上学4年,今年回家才知道,自己的名字竟因违法出现在网上,还留下案底。”2月18日,家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的童国峰向媒体反映称,他寒假回家去当地派出所办事时,发现自己3年前竟有被行政拘留13日的记录。(《中国新闻网》,2月27日)

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家属。警方在拘留“小偷童国峰”之时,如果能及时按照规定与其家属沟通,“背黑锅”事件完全可以避免。遗憾的是,警方不但与背黑锅者的家人交流不到位,更是随便就在网上公开了“大学生童国峰”的身份证号码和信息,及其家人的信息。彭阳县警方工作作风之漂浮,一览无遗。

“背黑锅”只是个表象,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折射出的却是警方工作责任问题、意识问题、作风问题等等,最重要的还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公民无端“背黑锅”,甚至被误抓、误判,若不严肃处理,新时期的窦娥将就此产生,心目中根本就没有群众,更谈不上为群众办事了。很明显,这个错误折射出了部分公职人员工作粗枝大叶、作风漂浮到了何等地步?将心比心,你不把群众当回事,群众也不会把你当回事!久而久之,就会严重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最终失去的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支持。

因为“当年偷手机的人被抓后,自称叫童国峰”,而且两人长相非常接近,警察便认定“小偷童国峰”就是“大学生童国峰”。偌大个中国同名同姓者不在少数,长相接近者也非常多,岂能随意就定他人违法呢?事实上,若警方严格遵照相关法律程序办事,是完全可以规避类似错误的。

早在5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就为官僚主义“画了像”,指出“官僚主义的20种表现”。时下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可以多学习学习这篇文章,也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身上还有没有这些根深蒂固的“恶习”?要减少类似“乌龙事件”,让执法部门不犯浑,既要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法制教育,更要检视法律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犯错者的问责力度。

  (文/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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