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艳:公章不公管 岂能为民服务?

“村官那点权,还有必要规范吗?”有人对规范村官权力不以为然。但随着城镇化建设提速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展,一些因村官滥用权力而出现的纷争越来越多。对此,太原市晋源区扎紧制度笼子,强化了村干部权力监管。(人民网 2月26日)

晋源区罗城街办寺底村村民张润生到村里的为民服务站顺利盖了公章。他说“以前公章挂在村长裤腰带上,走到哪带到哪,半天找不着人;关系不好的,盖个章还要看脸色。现在公章放在为民服务站,方便多了。”晋源区纪委书记张彤告诉记者,随着太原城市中心南移,这里成了城市化的主战场,征地拆迁比比皆是。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农村经济事务增多,土地征用补偿、集体资产处置、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剧增。一些村干部滥用公权,引发群众不满。

如何规范村级管理,把长期的不规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根据问题导向分析,大部分农村问题都出在三资管理上,即村集体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但追根溯源,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出在公章上。村委会执行党的政策不严谨,或者有私心,用章不严格,‘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没走好。 应该严格按照村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把握好各个环节,就能倒逼走好程序,减少矛盾。

为此,晋源区为了将栓在村长“裤腰”上的公章使用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自2013年起,在确保村级印章的使用权、审批权仍属村级组织的前提下,实行村级印章由村、镇两级为民服务站(中心)监管。按照村章监管新规,党内证明、婚嫁、贫困学生证明等一般事项村里即可加印,还能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而参军手续、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集体经济立项承包等需要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必须严格履行程序才能加印。

强化印章使用监管只是推进村级民主、基层治理的第一步。作为村干部,是党员和群众把你选举出来的,理所当然应该为老百姓服好务,为他们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发展农村经济。不要把村官的头衔当成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权利。

作者:素艳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